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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师仁看完,说道:“尔等随我进来。”
很快,兄妹三人被带到朱铭面前。
大致案情如下:
曾孝端是个读书人,并且已经娶妻,结婚四年没有生子。某日,妻子悬梁自尽,曾孝端前去报官。
初时在县衙审理,县令判为**。认为其妻久不生子,婆媳关系不睦,婆婆逼着儿子休妻,所以其妻选择自尽。
曾孝端不服,上诉至州院,并在家中发现一块撕碎的布料,认为是凶手的衣服被撕破留下的。仵作分析死者颈部伤痕,确认是被掐死之后,再被人挪动尸体造成上吊假象。但找不到凶手。
曾孝端于是自己寻找凶手,通过被撕下的布料,开始怀疑自己的堂兄。暗中观察之后,发现堂兄脖子处,确实有几道抓痕未愈。
堂兄被逮捕之后,死不认罪,宣称那布料不是他的,又说脖子上的抓痕,是跟老婆打架时留下的。
反复审问半个月,曾孝端家里的男仆,突然跑来投案自首。说自己跟主母(曾孝端之母)**,无意中被曾孝端的妻子撞见。他吓得惊慌逃跑,当天就听说曾妻死了,怀疑是主母杀了儿媳灭口。
屈打成招,曾孝端的母亲,承认自己跟仆人**,而且杀害儿媳的事实。
案子判决之后,曾孝端申诉到司理院,司理院维持原判。他又去襄阳,拦住提刑使的车驾喊冤,提刑司勒令金州司理院重审。依旧维持原判。
曾孝端反复喊冤,被打了好几顿板子。
一年之后,堂兄一家,突然拿出伪造的地契、房契,勾结县衙官吏夺走曾孝端的田产、房产和店铺。
曾孝端丧母丧妻,还因为母亲杀人,不能再去考科举。
朱铭看完诉状,把吴懋叫来,吩咐道:“交给司理院重审此案。”又对曾孝端说,“你们三人,暂时住在州衙后院,免得被宵小谋害了。”
“谢太守!”
曾孝端燃起希望,跪下重重磕头。
司理院那边,黄珪拿到诉状,开始翻阅尘封的卷宗。
这个案子早已完结,州院审了一次,司理院审了两次,还有提刑司的批复,妥妥的办成铁案。
既然知州让重审,黄珪只能再审。
耗费整整两天时间,黄珪把所有卷宗看完,询问属吏道:“这个投案自首的奸夫,目前何在?”
“不知。”属吏摇头。
黄珪勒令寻找奸夫下落,很快得到消息:奸夫只判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