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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
泰尔斯骑在鞍具全新、毛色光亮的坐骑上,缓缓前行,一路向东。
他越过哨骑的肩头,注视着视线远处的荒草和炊烟,默默出神。
这儿的土地不一样了,跟北地,跟荒漠都不一样,更湿润,更肥沃,更平坦——永不迷途的那股力量,让他在冥冥中知晓这样的信息。
“您的骑术很不错,殿下,不逊于熟练的骑兵。”
沉浸在“永不迷途”中的王子被突然而来的声音惊醒,连忙回头。
“克洛玛伯爵。”
马蹄滚滚中,只见翼堡伯爵,德勒·克洛玛提着马缰,加速越过几名亲卫,来到王子的坐骑旁,亲卫们纷纷识趣地散开,留给伯爵和王子一定的空间。
而本应该贴身护卫他的怪胎们都被隔在“头鸦”们的亲卫之外,蛇手看样子有些不忿,但不敢冒犯伯爵的他最终只能低头喃喃抱怨。
“现在这个时代,在您的年纪,许多家世显赫的贵族即使能端正好骑姿,也很难在马背上坚持这么久的时间。”
德勒伯爵云淡风轻地道。
距离他们的队伍浩浩荡荡地离开营地已经过了十数个小时,途中除了一次午间休憩,训练有素的鸦哨轻骑们都是提起马速,快步前行。
泰尔斯捏了捏自己的腿部,转过眼珠瞄了一眼德勒在马镫上的小腿,感觉对方的骑姿就没怎么变过。
在马背上“坚持这么久”?
王子暗中挑挑眉毛:你是在夸自己吧。
长时间的赶路已经让泰尔斯的大腿和腰部都开始酸痛,而现在这种能让他安然看风景的马蹄碎步,已经属于一种休息了。
只听翼堡伯爵继续感慨道:
“北地人的军事训练果然不凡。”
泰尔斯礼貌地点点头,干笑两声:
“谢谢。”
至于北地人的训练嘛……
你该去问问陨星者和亡号鸦。
前者用数年如一日的马术课教会他,能骑在“正常的”马背上,是多幸福的事情。
后者靠一日如数年的大奔逃教会他,能“正常地”骑在马背上,是多幸福的事情。
忆苦思甜,泰尔斯微微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