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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哦哇哦,悠着点儿,”快绳眼疾手快地接住要倒下的泰尔斯,把他轻轻放下,大惊小怪地道:
“你还没法站起来。你被发现的时候,正脸朝下倒在路间,一半的身子都埋进了黄沙,看去像块不起眼的砂岩,要不是迪恩眼尖,一个队伍的"shuangfeng"骆驼——整整二十三匹,每匹**百磅——差点要从你身踩过去了!”
“放松,小子,”那个使锤子的壮年战士撩了撩自己的胡须,“你脱险了,而我们有一整晚听你自我介绍。”
泰尔斯感激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转向路易莎:“我是……我的名字……”
王子不由得一愣。
他好久没有正儿八经地对陌生人做过自我介绍了,事实,无论是乞儿岁月还是王子时光,他都不需要自我介绍:在前者,没人在乎他的名字,在后者,无人不晓他的名字。
看着其他几人好的目光,以及他们陌生而疏离的眼神,泰尔斯不禁有种怪的荒诞感。
“怀亚,”他的声音在篝火旁虚弱地响起:
“我的名字叫怀亚。”
其他几人对视了一眼。
“所以,怀亚,”路易莎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你是怎么沦落到大荒漠里的?”
泰尔斯尽力让自己看去显得可信一些。
“我……我运气不好,事实,非常不好。”
泰尔斯叹了一口气:“我父亲,他还活着时是个有点小权势的人。不巧的是,他在北地和人结了仇,等到他不能再保护我的时候,仇人们接二连三地派了几个暴徒——脾气很差,刀子很利的那种——来找我,我只能逃,向南逃。”
“他们一路把我逼进了大荒漠。”
泰尔斯知道自己看去很糟,但他也知道对方一定看到了自己的行囊,他必须有个不错的理由,来说明为什么一个十四岁的男孩,会背弩挎箭带着**孤身进入大荒漠。
更何况,他们还救了自己的命。
路易莎看向那个用锤子的战士,彼此点了点头。
“哇哦,能让你害怕得逃到大荒漠,”快绳眼前一亮:“你的仇人们,他们一定很恨你。”
泰尔斯默默点头,黯然道:“我没想到大荒漠里的生活会这么艰难,我连四五天都撑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