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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都蒙头覆面。
但不要低估乞儿的记忆和辨识能力。
为了生存,他们必须辨认每一个路人的身形和姿态,来求得一丝生机。
哪一个是穷人,哪一个是富翁,哪一个是干苦活的,哪一个是养尊处优的,哪些能偷,哪些只能乞讨,哪些连靠近都不可以……更别提他们总是被打手们打好招呼——哪些是自己人。
“他出现,你们就滚远点,懂了吗?”——这是奎德提着一个可怜男孩的领子说的话。
怪医总是在兄弟会的“大行动”后出现,来时一片药水味儿,去时一片血腥味——显然是去治疗受伤的人:有天刚刚挖完秘道晚归的泰尔斯偷偷趴在路边,看见莱约克被抬回来,看见他肩膀上那道血流不止的可怕伤口。
然后出现的就是拉蒙的身影。
乞儿泰尔斯,那时记得这道身影。
王子泰尔斯,此时也记得这道身影。
而时常酗酒的奎德——这个名字太久远,以至于泰尔斯都快把他忘记了——他会定期去“检查身体”,然而每次回来,都带着怪医那股特有的药水味儿。
奎德每次“检查”回来,也都怒意勃发,酗酒无度,在虐打乞儿的时候,偶然会提起怪医的全名。
柯布·斯尔卡·拉蒙。
泰尔斯把曾经的记忆埋入脑海。
可惜啊,这个神乎其神的“读心”……只对拉蒙管用。
拉蒙冷汗淋漓。
却松了一口气。
幸好。
幸好,他没有读出来我真正的身份……
那个致命的秘密……
“等等,”
泰尔斯观察着拉蒙的表情,摇摇头:
“似乎你的身份,还没那么简单?”
那是当然——泰尔斯暗忖道:他只知道拉蒙的名字和外号,但一个出入兄弟会,时常与高层碰面的家伙,身份岂会是简单的医生?
“难道……你还有什么别的秘密吗?”他幽幽地问道。
泰尔斯眼神深邃地看着他,七岁男孩缓缓提起手指:“来,仔细想一想。”
拉蒙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场景有些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