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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了吗?怎么会这么倒霉?一下来两个灾星!
“迪尔查小姐,好久不见,你是来找威廉姆斯的吧?”酒馆老板连连点头致意,放下手中正在擦拭的酒杯,扯着嗓子喊道,“威廉姆斯!威廉姆斯!”
该死的威廉姆斯,下次你再来我的酒馆,我就让人把你丢出去。
“约翰,你找我有事?”
罗尔斯到达吧台后,酒馆就再次恢复了噪杂,酒馆老板高喊几次后,才有一个醉醺醺的男人应声。
男人摇摇晃晃,好不容易才来到吧台前,他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脸型瘦长如马,眉毛杂乱凶恶,五官却相对柔和,醉酒后的脸颊上出现了明显的红晕,眼睛也有几分迷离。
他知道自己未来一段时间的生意不是很好做,趁着自己手里还有钱,先喝着再说。至于之后,管他呢!
威廉姆斯打了个酒嗝,来到吧台前,醉眼看着罗尔斯,然后呆住,猛地摇摇头,再次看向罗尔斯,还没喊出声来,就听见一道熟悉的声音。
“威廉姆斯,你又喝了这么多的酒!”
威廉姆斯转脸低下头,看到了冷着脸的休·迪尔查,笑着开口道:
“噢,是休啊,你怎么来找我了?有什么事情吗?”
“威廉姆斯,你就不能戒酒吗?……”
休一大段话直接喷了出来,威廉姆斯在她初到贝克兰德时,能迅速在东区这么混乱的地方立足,多亏了威廉姆斯帮忙。所以,他一直都希望威廉姆斯能过得好一些,而不是像现在一样。
听着休·迪尔查在喋喋不休,罗尔斯嘴角**了一下,转头看向酒馆老板:
“一杯烈朗齐。”
“好的。”
酒馆老板赶紧转身,从身后的酒架上取了一瓶烈朗齐,给罗尔斯倒了一杯,对于他来说,只要罗尔斯不惹来黑帮,那个迪尔查小姐不喝酒,他今天就能平平安安的过去。
等到明天,自己就去圣塞缪尔教堂去忏悔,去礼拜。
看着色泽明显不对,烟味虽浓但刺鼻的烈朗齐,罗尔斯端起来饮了一大口,虽然色泽味道都不行,但却很刺激喉咙,灼热感极重。(注1)
“先生,怎么样?这可是我从一个弗萨克人手里收来的。”
酒馆老板讨好的看着罗尔斯,这种酒他一般绝不会拿出来。
“怪不得这么冲。”
弗萨克人最爱喝烈朗齐和尼波斯,或许酿造手法没有那么讲究,但度数一定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