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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作用规则第一条:法力无法作用于法力载体。’—《法术通论》
这个规则的通俗解释是,法师无法使用法师之手将自己的身体举起来。
粗看之下,这就和一个人无法通过抓住自己的头发将自己举起来差不多。
但实际上,这其中有微妙的差别。
对于法师来说,的确无法通过抓头发这种残酷的方法让自己起飞,但却可以通过抓取类似‘椅子’一样的外物,让坐在椅子上的自己飘起来。
为何?
因为正在生长的头发是法师的一部分,属于法力载体,而椅子却不是。
一层的小房间,罗森就正在做这个试验。
首先,他尝试想象有两只具体的手,紧紧抓住扶手,用力将**下的椅子往上提。
结果失败。
无论怎么用力,椅子都无法脱离地面。
并不是说悖于法力作用规则,而是因为悖于深刻在意识中的基础认知。
法师之手虽是法力凝聚,但因为具象的是一只手,所以也就有了手的局限性。
实验失败,罗森立即改换想象方式。
他开始想象椅子下面安装了一个火箭喷射引擎,其总推力刚好超过重力一点点。
结果还是失败。
能稳定运行的火箭引擎太复杂太精密,他只知基础原理,却并不知道引擎具体结构和各项参数。
如此一知半解想象出的引擎,就算真的能用,罗森也不敢把自己**搁在上面。
他早有心理准备,并不气馁,开始第三步实验。
火箭引擎依旧是具象,本质和手没区别。
既然是具象,就有具象的局限性。
所以第三步,剥离具象,只留下一个纯粹概念。
他站起身,想象有一个纯粹的力,均匀地作用在自己的衣服鞋子上,其合力的大小刚好比体重大一丝丝。
下一瞬,衣服裤子微微一紧,鞋子也开始往上顶,一起将罗森的身体往上扯。
然后,罗森浮了起来。
“往左。”
想象作用合力变成左斜向上,果然身体就往左慢慢飘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