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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手皮非常的劲道,而且在高汤中非常地柔滑。
随着筷子在碗里的滑动,抄手皮会随着这股力道摆动,同时也会卸去一部分筷子所带来的力度。
这也是为什么在熬制高汤的时候要加入猪皮的原因。
猪皮会使用高汤便得粘稠,给高汤增加一丝粘性,而不会让高汤看起来就像是水一样毫无质感。
当马福夹住抄手之后,没有立即将它直接夹起来,而是将它13的部位露在汤面上。
利用“元宝”中间凹陷的特性,让一部分红油和芝麻身陷其中,然后再慢慢地让整个“元宝”露出“水面”。
目前吃过抄手的人一共就二个,楚云风和郭逵。
但是他们两人都没有用过这种方式来获取汤面上的红油和芝麻,所以每次两人吃完之后,汤面上还留有不少。
就这一点技巧来说,马福似乎比楚云风和郭逵还要厉害。
算了,就不提郭逵了。
那种狼吞虎咽的吃法没什么好做比较的。
面上充满红油和芝麻的“元宝”,无论是从色泽还有外形来说都是无可挑剔的。
>马福很想先将表面的汤汁一口吸掉,先品尝一下汤汁混合红油的味道。
但是一想到如果吸掉的话,整个抄手的完整性就被破坏掉了,一点也不完美。
“Oh,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马福心中默默地想到。
而且抄手很软,自己筷子夹着的时候手还有一点微微发抖。
如果是轻轻吸的话,势必会洒落不少进碗里,甚至还会弄到一部分在自己的嘴上。
如果是重重吸的话,肯定会全部将他们吸进嘴里,但是这样一来,声音就会非常的大。
这绝对不是一个绅士能做出的事情,简直是太失礼了。
该怎么办呢?马福开始纠结起来了。
我真的很想先吸一口啊,为什么就这么难呢?
我太难了……
无奈之下,马福只好放弃了之前的想法,还是先来一个整体的感受吧。
筷子先定在那里不动,脑袋慢慢地伸到了碗边,然后筷子轻轻地将整个抄手送进了嘴里。
虽然拿着筷子的手有点抖,但是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