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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应该在的事情?!

他们是警察,是执法者,是法律的维护者,按照黄志诚的这个意思,是不是看到有人拿刀,就应该直接开枪击毙?

别闹了,或许对方手里的刀是用来杀鱼的呢?

作为执法者,因为特殊的权利,警察必须要清楚什么东西自己不能做!

哪怕黄志诚说他这么做只是为了破案。

陆启昌虽然心里难以接受,但至少可以理解对方的行为。

可从他此刻的语气,陆启昌丝毫没有听出黄志诚意识到自己错了。

反而他的语气给人一种不认为自己错了,而是认为自己运气不好的感觉。这让陆启昌不由想到之前在双层大巴车上,自己恳求给黄志诚一次机会的时候,陈长青对自己的那句反问。

事情做错了不可怕,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真正可怕的是你做错了,但却不认为自己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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