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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多留一个孩子了,等他退烧了,把他送走吧。”

“送哪里去?”姜笙问,“送回庞大山那?”

郑如谦闭上了嘴。

庞大山虽然创立了“丐帮”,但并没有善待自己帮里的小兄弟,他只把自己摆到了“帮主

的地位,要求吃的穿的优先供给自己。

以至于丐帮创立四五年,他也就两个小跟班。M.

把小乞儿送回去,可能会被庞大山欺负跑,也可能会被欺负死。

就像那个……缓缓倒在雪地里的九岁男孩。

回到破庙,新袄子还算暖和,但姜笙还是辗转难眠,她一闭上眼就是那个九岁的小哥哥临死前的眼神,只能睁着眼睛属羊。

数到第两百只的时候,姜笙终于沉沉睡着。

也正因为此,她没看见小乞儿忽然睁开双眼,露出黑亮亮的瞳仁。

第二天。

小乞儿还闭着眼,姜笙穿好棉衣,蹦蹦跳跳去煮菜糊糊。

哥哥们已经习惯了她的煮饭技术,面无表情地接过,喝完。

不习惯也没办法,温知允不会点火,方恒和郑如谦不知生熟,还不如姜笙的菜糊糊。

许默倒是有点想法,苦于无法动弹,只能咽下菜糊糊,打趣姜笙,“不是说这棉衣用来卖的么,怎么咱们自己先穿上了。”

姜笙叉着腰,“咱们先穿,剩下的卖。”

可去哪里卖,是个问题。

姜笙原本想去镇子上卖,但昨天舟车劳顿,哥哥们都累得不轻,她想了想,抱着两件棉衣去了村口。

“卖棉衣咯,卖棉衣咯,便宜卖,镇上二十文,我这里只要十五文。”

七岁的小姑娘扯着嗓子叫卖,不大会吸引了几个大婶大娘凑过来。

“姜笙,这是哪里捡的棉衣裳。”有人故意打趣。

姜笙急眼解释,“刘大娘可别瞎讲,我这是从县里批回来的棉袄,干干净净的,还带着味儿嘞。”

新衣裳有新衣裳奇特的味道,这个没法作假。

刘大娘不好意思地在衣裳里挑拣一番,“你这里真是十五文?镇子上明明就卖二十文,你为啥便宜五文。”

姜笙是个乞儿,乞儿卖的衣裳,大家信不过,也不敢买。

但架不住价格划算,足足便宜了四分之一,所以婶子大娘围着姜笙挑刺,就是希望找出点问题瑕疵。

姜笙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便宜是因为老板卖给我便宜,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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