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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屋周围,鬼影重重,无数的厉鬼咆哮,如同饿狼一样将我淹没,瞬间我的身影就消失了,被鬼群所吞噬。
“呵,虽然有点本事,但跟我们兄弟俩还是差了十万八千里,我要你三更死,谁能留你到五更,小子,认命吧,怪就怪自己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猪头冷冷说道,他早已经看不见我的身影,我的哀嚎声消失后,他以为我已经被恶鬼啃食干净,骨头都不剩了。
猴头也附和道:“那是,跟我们同龄的,没有一个是我们的对手,老爸说了,阴阳两界除了苏家,其他的我们随便弄,还没有得罪不起的。”
“走,这些鬼把骨头啃干净后,自己会离去,我们领赏去,嘿嘿,美人,我们来了。”猪头兴高采烈,不停搓着手,好像个**贼,随即和猴头一起离开了。
杀了我,当然要去找陈灵,这是他们跟陈老爷的交易。
可他们不知道,我压根没死,我穿上了寿衣,混入了鬼群之中。
这件寿衣是第二枚铜钱的一个老太婆送给我的,她说了,穿上这件寿衣,即使再厉害的鬼怪,也绝对发现不了我是活人。
我割破了手,将血洒在了地上,那些恶鬼已经饿红了眼,跟疯了一样扑过来,然后啃食着地上的热血,一个接着一个,就好像叠罗汉一样,前赴后继,不断拥挤,而我早已经穿上寿衣,然后趁乱混入其中。
它们发现不了我是活人,加上拥挤,就跟我们排队一样,后面挤着前面,太混乱了,根本不知道我早已经加入了它们。
血,加上哀嚎和惨叫,那两兄弟以为我真死了,而且这么多鬼,绝对能吃得我骨头都不剩,他们自然不会想太多。
这些鬼跟乱坟的那些鬼不一样,乱坟的鬼是无控制的,有自己的自主意识,我露出身上的麒麟胎记能镇住它们,它们会恐惧和害怕。
可这些鬼是被人为控制,以那猪头的意识为主体,如果猪头不怕我,这些鬼估计也不会害怕我身上的麒麟胎记,所以我只能用出这件寿衣。而且麒麟胎记一露,我的身份就会暴露,如果我没有成功杀掉他们,给他们侥幸跑了,那我的麻烦就大了,二叔千叮万嘱,包括九尾狐师傅,让我绝对不能暴露自己的麒麟之子身份,所以我不敢冒这个险。
不管怎么样,一切都还在我的掌握之中,其实我早已经算出这一难,所以才提前拿出了这件寿衣,效果也跟那个老太婆说的一样,这百鬼竟无一只识破我是人,还让我顺利混入其中,然后慢慢逃掉了。
如果没有这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