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新衣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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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庄静去了多久,就回来还又带了两只活兔子,就被庄母逮着说了一顿。
往后几日家门口都会出现一些小猎物,每回庄静做好饭都要往李家送上一大海碗肉。
不过倒是没再见过李重山,不知道是不是又进山打猎了,这让庄静松了口气。
她对这些见过血的人有些惧怕,他的眼神会让她想起前世逃亡时遇到丧尸的无力感。
家里的肉开始多了起来,天气热吃不下这么多,庄母就把一些肉处理好放进地窖里。M.
后面不知道庄父怎么跟李重山说的,家门口就再没有出现过什么猎物。
“这肉吃多了啊,心肝颤。”察觉到这一变化,方氏悄悄的说。
“嫂嫂是嫌肉不好吃?”听到方氏的话,庄静觉得有点奇怪。
可没见到有人会不喜欢吃肉的,不对,还真有一个,那就是李家婶子。
肉送多了,庄静和李母就相熟起来,如果要说庄静体弱,那李母估计就是命不久矣了。
那才是真的体弱的人儿,本身身子就不咋好,还有心事在心里压着,这能好才怪呢。
李母是很喜欢庄静的,不仅喜欢她这个人,还喜欢她种的菜。
往常送过去的肉,除了鸡汤李母会喝上一小碗,其他的都是让李重山吃了。
若是李重山不在家,她也只是吃上几块便不吃了,那一人份的量愣是能让她放到坏了。
青菜倒是能吃上一大盘,庄静刚开始知道的时候,也劝过李母要多进些荤腥补身子,只不过后来看李母实在不喜欢,就多拿了些自己种的菜去。
“我哪里是嫌肉不好吃,我是嫌太好吃了,咱们没做什么好事,这天天送肉的,吃得心里不安稳。”
方氏想想就愁,觉得欠了李家不小的人情。
“他小姑你可不知道,可别看今天一只鸡明天一只兔的这么吃着,说着不值什么钱,其实老贵了。”
庄静或许不知道这些野物价格几何,但是想想前世,明明一样的肉,但是野生的就是要贵上一些。
现在世道不好,什么都缺,不说野物了,光是肉就不便宜,所以怎么可能不值什么钱。
这就是李母当她是小孩子,不知道这些价值,为了让她收下的借口而已。
“如今不是不送了嘛,嫂嫂今后吃不上可不要说啊。”
“嗐,以往不也是这么过来的,这些日子吃的,都快顶上我好几年的量了,够了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