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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观点?”苑秋没有想到陈小瑕有这个问题。
“是呀,法院的观点。你没有想到,可是对方律师想到了。”陈小瑕说道。
“韩律师想到了?”
“是呀。你觉得刚才原告代理人说的只是他自己的观点吗?”
“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其实法律与现实始终是一个非常紧张的关系的。”
“其实法律与现实始终是一个紧张的关系的。”韩光明这个时候也在向陈老实、徐桂花,还有一同来听庭的苏本质、郭宁说着同样的话。
“当我们遇到难题时,首先要想法律上怎么规定的。可是这么想真的合理吗?”韩光明问道。
“怎么不合理,难道我们要违法吗?”苏本质问道。这几个人中属他对这个问题的态度最为积极。因为他的理想也是要成为一个律师,所以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学习机会的。
“当然不合理。你可以想一下,我们这个世界是先有事实,还是先有法律?法律产生于事实之后。这个世界最初是没有法律的。法律不过是社会需要维持必要的秩序,而产生的事物。在我们这个世界,社会不断发展,新生事物不断涌现。而法律永远是在新生事物的后面苦苦追赶。”
“你们可以想想这些年,我们所处的社会发生了多大的变化。每一次变革,都是在法律发生改变之前。法律并不是领导社会变革的产物,相反法律有着严重的滞后性。总是出现了新生的事物,我们不知如何应对时,才会考虑在法律上予以规范。”
“好象还真是这么个道理。”苏本质点头道。
“那么问题来了。法律可以根据新生事物的性质,进行相应的改变,甚至于进行新的立法。可是,司法实践会等到法律给出答案那一天吗。一个法院受理案件,法律对于这个案件涉及的问题没有规定,法院告诉当事人你们先等一等,等到法律有了规定以后再来?”
“那肯定不行呀。鬼才知道,法律什么时候才有规定。”苏本质说道。
“就是这个道理。立法的过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进行反复调研。司法或不等待,需要及时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这就需要司法走在立法前面,先走一步。”“那不是没有法律依据。”
“谁说的,你的民法算是白学了。”韩光明又好气又好笑。
“我们所想到的问题,制定法律的人会想不到。就算是一时想不到,法律已经产生了几千年,怎么可能对于这么明显的问题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