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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声,并且由此引起了一些街头人物的注意。
十一岁的时候,刘备就因为好勇斗狠而顺利加入了他做生意的那条街上的团伙,正是所谓打不过,那就加入。
之后他继续靠着狠劲儿在团伙内聚集了一帮子佩服他的本地街溜子,很快在团伙内有了地位。
又因为他识字,有文化,嘴皮子还利索,所以很快得到了团伙大佬的赏识,成了团伙二把手,开始处理一些团伙的核心业务。
这种变化不仅让自家草鞋铺子的一切保护费用得以减免,还额外有一笔收入。
刘备借此扩大了经营面,让自家草鞋铺子升级为了日用品商铺,开始经营一系列平民的生活物品,收入得以增加。
从那个时候开始,刘备和母亲就进入了粮食管饱、偶尔能炫一小口肉的小康生活状态了。
饥饿感不再如影随形,不再像恶鬼索魂一般追着他不放,那一段时间,刘备觉得自己的灵魂都超脱了。
尽管母亲对刘备这样的行为不满意,很担心他的安全,但是刘备没有放弃这来之不易的“基业”。
“孩儿知道此路艰难,但是除此之外,孩儿别无选择,孩儿不愿让母亲继续吃苦受罪。”
母亲听后只能流泪,嘱咐刘备千万注意自己的安全。
虽然她很担心,很不愿意刘备做这样的事情,但是现实情况却让她根本没有办法把刘备当做小孩子去呵护。
家里没有男人了,在幽州这块大家日常都打成一片的热土上,刘备必须要作为一个男人出去奋斗,去撑起门面,他逃不掉。
尽管那时他连十二岁都不到。
或许是天生的狠劲儿,反正刘备的胆子越来越大,动起手来也越来越凶狠,还无师自通的在团体多人运动的时候使用兵法里的内容。
他特别喜欢率队搞偷袭,一手声东击西玩的贼溜。
在他的带领下,自家团伙也发展的越来越好,越来越多的街溜子听说他的名声,崇拜他,要跟随他,眼瞅着街头霸王的路越走越顺。
不过在刘备十四岁的时候,团伙大佬被敌对团伙设下圈套给做了,团伙群龙无首,眼看着就要一哄而散面临着崩溃的局面了。
在大家普遍恐慌的时候,刘备没有恐慌。
他挺身而出,带着团伙内的十多个佩服他的街溜子一起星夜偷袭对方老巢,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把对方正在喝酒吃肉庆祝的领导层全给做了。
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已经凶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