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难产的决定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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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勒布朗-詹姆斯来说,这个夏天是极为艰难和令人困惑的。
年仅25岁的他又来到一个人生的十字路口,要做一次重大选择。
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做重大选择,在他还在读高中时,年仅17岁的他就做过选择。
他选择篮球,放弃橄榄球,因为他认定篮球会给他带来更多,橄榄球则不一定。
他拒绝锐步,选择签约耐克,要知道锐步当时给出的合同金额是一亿美元。
一個高中少年,家里一个月的救济补贴是17美元,他却拒绝了亿元合同。
这令人难以置信,不是因为他傻,而是他不只考虑眼前,他考虑到了他的整个篮球职业生涯。ωωw.Bǐqυgétν.net
没错,从那时候起他就在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了,那年他才18岁。
如今7年过去了,事实证明他拒绝锐步,选择耐克的决定应该是正确的。
可他的篮球之路依旧不顺畅,因为他在克利夫兰骑士队,当然更因为他还不够强。
但他还能变得更强吗?詹姆斯自己都不确定,他已经是联盟连续两届MVP的获得者。
在NBA历史上能蝉联MVP的球员屈指可数,都是历史最顶级的球星,所以他还能怎么提升呢?
与其提升自己,不如提升队友,这是詹姆斯和他的团队在面临选择时的第一想法和思路。
因此,运营糟糕的克利夫兰骑士已经不在团队的考虑中了,起码不是第一考虑。
公牛、热火、尼克斯是詹姆斯和他团队的考虑范围。
其中,公牛是韦德的家乡,韦德想回芝加哥,詹姆斯可以去和他联手。
一起的还有状元秀德里克-罗斯,这是个令人兴奋的组合。
不过经纪人莱昂-罗斯一番沟通后,德里克-罗斯对和詹姆斯、韦德组队并不是很感兴趣。
他或许还保留着老一辈球员那种“领袖带队竞争”的风骨,不愿意早早就开始抱团。
接着是尼克斯,纽约的市场是全联盟最大的,如果詹姆斯愿意去一定会进一步放大纽约的市场价值。
据说,斯塔德迈尔已经答应要前往尼克斯,可詹姆斯不是特别想和小霸王组队,两人在打法风格上冲突太大了一些。
还有就是迈阿密热火,莱利极力鼓动詹姆斯直接来热火,可是詹姆斯有所顾虑:因为热火是韦德的球队。
他在骑士是皇帝,是球队绝对的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