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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说完,华丽地转身走了。
谁稀罕吃你家破午饭!
林天赐告诉自己忍住,这一定是沈梦妮的阴谋,想以这种方式逼他先提出离婚,他绝不会让他们如愿!
不就是除草吗?难不倒他!
再过六个月零八天,就是老夫人于凤莲的生日,沈家会遍邀名流、大宴宾客,他将送上一件稀世珍宝,顺便显露自己“金帝王”的身份!
到时候,沈家这群忘恩负义、心狠手辣的势利小人,只怕会跪下去舔他的鞋面。如果态度诚恳地认错,他可以考虑饶他们一命。
哼,沈氏地产在他的商业帝国中根本不算什么,亏沈家还怕他谋夺家产,可笑!
>为了那一天打脸时的爽,一切忍耐都是值得的!
起居室中,七杀已经换好了衣服,正在选当天佩戴的首饰。她的两个生活助理钱约翰、李蜜儿已经来了,竞相给她提建议。
钱约翰:“大小姐今天穿的是绿色的裙装,配上祖母绿最合适!”
李蜜儿:“不不不,正因为穿的是绿色,再配祖母绿就不出彩了,不如配那条金钻项链?”
钱约翰反对:“绿裙配金钻?你是想要大小姐出丑吗?”
这两人被林天赐称为沈梦妮的狗腿子,钱约翰是狗腿一号,李蜜儿是狗腿二号,整日在沈梦妮面前争风吃醋,为了指甲油的颜色都能吵上半天。
七杀不管他们,自己选了串色泽柔和的珍珠手链,带着两人去餐厅吃饭。
走过长长的走廊时,李蜜儿惊呼:“玫瑰园里那人是谁?趴在那里好像条狗啊!”
七杀忍不住笑了,如果林天赐听到这个评论,可能会被气疯。
林天赐对自己有着迷之自信,总以为自己天生贵气,哪怕表现得一文不名、贫穷困顿,也合该有大把女孩哭着喊着爱上他。因而在发现沈梦妮不爱他时十分生气,转而勾引李蜜儿。
可惜李蜜儿也看不起他,说他是癞**想吃天鹅肉,语气尖酸地把他损了一顿。林天赐更觉得她们嫌贫爱富,后来把李蜜儿送去精神病院和沈梦妮作伴。
讲道理,一个大男人,自身没有一技之长,也不怎么上进,凭着上代的情份硬要和人家千金大小姐结婚,也不管两人有没有感情基础,婚后吃软饭,还打算**。谁看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