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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一样端起酒一口喝净,惹得其他姑娘痴笑个不停。
罗兰也灌了不少,肚子里叮呤咣啷。
“来吧!到时间了!”
有人吆喝。
老摩尔在众人的起哄中将那特大号杯里的啤酒仰头喝干,抹了把嘴,从吧台后拿出一把琴,朝佩姬招了招手。
“矿山的巧雀!”
“我们的佩姬!”
“快点!快来吧!”
佩姬酒量惊人,到现在也看不出丝毫醉意。她抱了罗兰一下,在他耳边嚷嚷:
“看我给你表演,道森。”
她在尖叫中站起来,向各方致意,在目光和呼喊吹捧中一路走上前台,屈膝一跳,坐到木吧台上。
接过老摩尔的琴。
这个动作让酒馆瞬息间安静下来——除了罗兰一行,其他人仿佛都知道将要发生什么。
她开始弹琴了。
有着一把好嗓子的姑娘开始弹琴,在琴声中穿插歌声。
是因斯镇的童谣。
“…有什么了不起的。”
萝丝瞥了眼吧台上众人瞩目的少女,嘟囔:“这又没多难。”
金斯莱却看了眼罗兰。
当那把琴出现,他就立刻察觉到了不协调的地方:
一个矿工的女儿是绝不会弹琴的。
她这辈子能弹的最多只有她丈夫的那根小烟卷。
再看这位‘佩姬’小姐受欢迎的程度…
显然,她不像自己说的那样普通。
“金斯莱先生。”“罗…道森?”
“你干这行多久了?”罗兰端着酒杯问。
“不到五年。”
“哦,”罗兰点点头:“那么,三个月?”
金斯莱那张冰脸上终于融了些冷淡,露出一丝笑容:“确切说,四个半月。”
“在这里,我们最好一起行动。”
金斯莱微微蹙眉,不解:“我有枪,拳脚也足以放倒壮汉。倒是你和你的朋友最好跟着我。”
罗兰注意到,他很在意真相,关注于自己的‘爱好’——却并不在意言语来往中的输赢。
所以,这句话的潜台词是:
「为什么这样说。」
或者,罗兰究竟发现了什么。
“我现在可以断定,你必然是背着父亲或母亲参与到一些高风险的案件里了。”紧闭双眸的青年失笑:“他们没有叮嘱过你,有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