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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有了同样的目的地,聊起来,也发现有着共同的话题(不知为什么他们不约而同把老柯林斯排除在外)。
每个人擅长的不同,这很能引起各式各样的讨论。
比如萝丝之前提到的,她擅长识破谎言。
而金斯莱则为她补充,说这法子实际该有个学问高明的整理一番,没准能成一本书——关于如何侦测谎言,莉莉安·萝丝·范西塔特在这条路上走在许多人前头。
当然,即便夸赞,一些话让萝丝听着也不大舒服。
实在不善交流,金斯莱先生。
之后,他又表示自己和莉莉安一样,也有着远超常人的能耐:
他很容易注意到一些常人忽视的细节——不是刻意,而是总下意识,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想过的地方,那些画片一样的在脑袋里播放。
他记性非常好,好到不可思议的程度:
他能记起三年前读过的某本书的某个词,究竟在哪一页、哪一行。
萝丝大为惊叹。
接着。
他又问罗兰,问他有什么擅长的。
罗兰说他擅长心碎。
“你擅长油腔滑调,坏东西。”萝丝白了他一眼,不想让金斯莱看低罗兰,替他答道:“我的朋友听力非常灵敏——您也看见了,他的眼睛有些小不适,所以,耳朵灵极了。”
没想这话倒让金斯莱更加…可以用狂热吗?
他详细地问了罗兰听觉方面的问题,然后又说,他曾想过一个问题,倘若每个人的体重不同,鞋的材质不同,甚至性别不同导致的走路方式不同,那么,发出的声音也该不同,对不对?
萝丝完全不明白他在说什么:“…对?”
“那么,和声音一样——脚印,是不是也可以这样说?”
罗兰听明白了。
“您的意思是,通过脚印的大小和深浅,判断一个人的体重和性别。”
“没错,还有身高。”金斯莱挥了几下手臂,丝毫没察觉雪茄头的白灰甩了自己一身:“身高,体重,步伐——我看过一些资料,先生,越高的人,脚越大,这其中有些少数派,但我想,至少大多数是这样,对不对?”
“我甚至推测,倘若每个人的行路方式不同…”
“我们是不是可以通过脚印深浅,锁定一个凶手?”
“只要有足够庞大的记录库。”
他越说越急,声音激昂——可配上那副没有表情的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