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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的萝丝就很明白,她若愿意,能从他们手里得到什么。

一些人有钱,会什么都买给她;

另一些人则不会约束,用那‘女人该做什么’来约束她;

一部分人能解决她的麻烦,无论惹了什么烂摊子,都表示可以兜着;

另一部分人则负责爱她,只卑微虔诚的爱着她,提供前几者没有的那种爱。

她可以吃最好的。

吃嫩羊羔,鲜淋淋的鱼肉,单酱汁就要不少先令的最高级牛排。她喝昂贵的酒,为此让许多人死在海洋风暴里、染血的酒。

她可以一盒子一盒子的买首饰,一柜子一柜子的买衣服。

她不用上街‘工作’,不必在太阳最晒的时候流汗,在冬风最寒的时候顶着它穿梭在大街小巷。

她只要戴上精致的项圈,用保养良好的、细长的指头挑开金锁,骄矜地昂首迈进去,从里面,关上笼门。

糜烂、富贵,数不尽尊荣的日子。

她的出身,经历,记忆,使她有把握能做到一半。

至少一半以上。

她只要乐意和绅士们、女士们打交道,让他们满足,又不完全满足——而并非用刀片划开皮包,用本该如婴儿嫩滑柔软的手指,去撬锁,去翻窗户。

然后被殴打,像个假小子一样撕了裙子,领着自己的手下边骂边逃。

不必在酒馆里听着最下流的侮辱,然后再用更下流的侮辱回去。

她曾经想自己是不是个‘怪物’。

连安妮都有成为‘女人’的梦想——而她?

甘于现状。

她热爱盗窃,抢劫,游走在刀锋上,那心脏泵动到大脑震颤的刺激感。

一想到要勒紧腰,被层层叠叠的里外裙包裹,摇曳着裙撑小步游走于那些精致的宴会——她就由衷感到烦闷,恐惧,窒息。

她宁愿一辈子泡在朗姆酒里,在雷鸣的夜里盗窃,在暴风雨中抢劫,甚至幻想和自己所爱之人在最严密的追捕中接吻。

她本来没有恐惧,可遇上罗兰后又开始恐惧。

她恐惧自己被养死在他那无比温柔的、金色的花瓶里,同时,她还甘之如饴。

她恐惧枯萎,却又难以接受想要养她的人露出嫌恶的眼神:

‘那不是我喜欢的小花,不是我最初想象的。’

她担心这一点,所以,越来越少穿便装,模仿象帮里的女人,模仿街上的女士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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