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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彭文山看不上苗志舜的破案水平,但他相信,对方身为警务人员的基本质素不缺。
只要目标正确,还是能破案的。
彭文山摸了摸下巴,仔细整理思路。
他不可能现在就把调查方向告诉苗志舜,那样就没有中区警署的事儿了。
也不可能和扫毒组合作,那样就得互通情报,道理跟刚才一样,得防着苗志舜自己单干。
排除这些以后,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了。
那就是中区警署自己调查,等找到证据以后,再把苗志舜捎带上。
证据好找吗?
彭文山暗自摇头,可能好找,也可能不好找,根据不同的情况,他瞬间想到了三个不同的方法。
第一个是通过韦吉祥找出证据。
这是合法的正规途径,主动权在彭文山手里,到时候让不让扫毒组参与,让他们参与多少,全看彭文山的心情,扫毒组还得感恩戴德。
第二个是查陈太龙,找到他的货仓抓人捉赃。
不过**的都很小心,这样查不知道要搞多久,货源、走私渠道、散毒的场所、货仓、毒资整个流程都得查清楚,耗费的精力可想而知。
可能一两年也可能十年八年才破案,这么长时间陷进去就完了,到时候破不了案影响了升职就亏大了。
最后一个就是栽赃陷害。
找不到证据的情况下,只要能帮韦吉祥脱罪就行了,这也是他一开始的目的。
作为一个警校毕业的优秀人才,灵活的使用非常规手段是基本质素,用来对付一个社团大佬他没有一丁点的心理负担。
不过因为是栽赃陷害,所以需要一个特殊的人选。
这个人不能太精明,得会莽。
彭文山觉得苗志舜就挺合适的,而且他的作用不可替代。
到时候彭文山把指挥权交给苗sir,像是抓人、严刑拷问、核实证据呀之类的小事全都交给扫毒组去干。
苗sir就像一个挡箭牌,又像一口黑锅,顶在前面吸引所有的火力。
至于中区警署嘛,委屈一点,功劳能蹭就蹭,蹭不着拉到。
如此一来。
三种方法一结合,哪种合适就用哪种。
中区警署能立功就立功,最多捎带上扫毒组赚个人情,不能立功就帮韦吉祥脱罪,得罪人的事全都交给扫毒组去干。
看起来苗sir好像付出的有点多,其实不然,再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