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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做刺客的,身家清白很重要。
他说,我是被老家主带回去的,老家主那时,为了寻一个六十年才结一次的果子的灵物,翻越了很多座高山,淌过了无数河流。
最后在林子里听见了我的哭声,起了恻隐之心。
可我没敢告诉少主,如果,时光能够倒退,我宁愿,此生从未被老家主捡回去。
我摔在水洼里时,我的姐姐,我最好的朋友阿巧,她一脸凶恶的将刀横劈过来。
如果我不挡,死的一定会是我,所以我出剑了。
我出剑的速度很快,招式也凌厉,所以她死了。
我的视线顺着斑斑血迹过去看,我唯一的朋友,阿巧,被我的长剑割破了脖颈,血流了一地。
她愣愣的看着我,嘴角勾起一个解脱的笑容。
出完剑,我才发现,她朝我劈下来的刀,是刀背,不是刃。
可我没有悲伤,也来不及悲伤,我还要应对其他的“朋友”。
即便夜雨如瀑,也冲不淡那些尸首的血腥气。
少主站在我身后,他摇着折扇,从容不迫的对我说,恭喜我,成为了最出色的死士,可以离开灵泉宫了。
灵泉宫,刺客营。
大约是从我被家主捡到,直至我长大,我一直生活在灵泉宫的兽笼里,与野兽赤手相搏,不知道外面的日子是怎么样的。
所以我一直以为,我是野兽,一只更厉害,牙齿也最锋利的兽。
虽然过程很血腥,但我杀光了同我一起长大,一起吃饭,一个念书习字的好友。
那一年,我十三岁,我终于走出了笼子。
那一年,少主十七,素衣广袖,温润如玉,脸上永远挂着得体的笑。
因我从未见过他那般,如明月皎皎,如明珠璨璨的面庞,是以,在他面前,我怔了良久。
我望着他,对他弯了弯唇笑,你真好看。
他摇着折扇,眉目弯弯,也在笑。
最后,我顺理成章的成了他的女人。
他想要时,打一截响指,我就会乖顺的褪去衣衫,任他索求。
同行的其他死士,都说我**,我们明明是靠武力吃饭的,只要杀的人够多就行了,为何还要宽衣解带,曲意逢迎?
我笑她傻。
她杀人,是要受伤的,而我因为在少主面前得脸,出任务时极少,只是在床上流连一二,就能保住我这条命,有何不可?
我被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