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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7章
“没多大事儿,打了几个人,没有重伤和残疾。”
“行,一千块,如果被打的人不是背景很深的话,三天之内,人会被放出来。如果我搞不定,一千块全数退还。”
林晓打开包,从里面掏出一叠钱,“这是一万,事成之后还有两万,我不管对方有没有背景,明天下午6点之前,我要看到他出来,不希望有意外。”
“好,大气,这活我接了。”
上一世,九六年的时候,他和老歪打过交道。
八十年代初,老歪就是个普通混混,那时候,还不叫老歪。
后来,老歪跟着他老大,一起倒卖电子表、喇叭裤、磁带这些东西,因为头脑灵活,敢打敢拼,很快就混成了他老大手下的头号心腹。
说到这儿,就不得不说,老歪是个有大气运的人。
有一天,老歪带着几个手下在国营饭店喝酒,旁边桌的一对夫妻吵起来了,女的拿着饭碗就砸向自己丈夫,丈夫一躲,饭碗飞向老歪,老歪赶紧侧头躲避,他不动还好,这一动,碗正好砸中老歪面面门,就这样,老歪受伤了,第二天没跟老大一起去接货。
可就在第二天,去接货的老大,和几个小弟,比警察一锅端,老歪侥幸逃过一劫。
老大被抓后,剩下老歪跟一群小弟,虽然还有一些本钱,可是,进货渠道却没了。
而且,就算渠道打通,但因为他已经被警察盯上,要是继续干下去,迟早也会因为投机倒把被抓进去。
可除了投机倒把,别的他也不会啊。
于是,他换了条路线,既然在国内投机倒把会被抓,那就去老毛子那边。
没想到,还真让他闯出了名堂。
不仅钱没少挣,还帮着山城的工厂完成了‘去库存’,另外,还从老毛子那边带回来一批重卡,便宜卖给了山城。
期间,他和小弟们跟一伙倒爷发生过一次火拼,老歪脸上挨了一刀,伤口不算很长,也就2公分不到,紧挨着嘴角。
作为混社会的人,老歪也不在意相貌什么的,也就没去医院包扎,只是随便上了点药水,这就导致嘴角处留了一道疤,因为有这一道疤,从远处看,老歪的嘴就像是歪了一样,于是就有了老歪这个外号。
直到90年,老歪的一批货在老毛子那边被扣了,损失惨重,加上老毛子那边局势越来越紧张,老歪就带着小弟们回了国,不再当倒爷,改做正行生意,另外就是开了这家修车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