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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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子封皮上面写着七个大字:《大明朝生活指南》
第一部分是百姓篇。
这部分内容非常多,凡是百姓与朝廷打交道的事,都做了说明。
婚丧嫁娶,赋税徭役,再到土地买卖租赁手续,以及检举官员的办法。
第二部分是官员篇。
官员篇的内容非常少,主要写了下级官员受到迫害后,如何检举上级官员。
接受检举的部门有吏部,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东厂和锦衣卫。
看完册子上的内容后,崇祯满意的点点头。
整顿吏治只靠人可不行,需要制度。
制度是什么?
大明律!
明代之前,百姓检举官吏前会先挨几十大板!
到了明代,百姓告官可以向监察御史投递诉状。御史接到诉状后会把案件发回“被告官吏”的上级衙门,或者同级的按察使司进行审理。
除了向监察御史告状外,还可以通过“登闻鼓”直接向皇帝告状。明代皇宫前设有“登闻鼓”,告状之人自行前去击打,有负责的鼓官来问询,并接受状纸。
明朝前期这些手段都能奏效,但是到了中后期便逐渐废弛。
制作这个手册的目的就是为了告诉百姓,民告官的途径又通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