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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燕正在煮饭。
以前,这里只有一个电磁炉,和一个能煮方便面的小锅。
后来,在金燕的要求下,毛留柱又陆续添置了一些厨具。
见到弟弟,金燕露出了甜甜的微笑,脸上看不到一丝慌张。
“来得正好,饭马上就好了。”金燕一边忙着,一边招呼道。
毛留柱掂出来一瓶酒,拧开盖子,朝金阳招手道:“来了就过来喝两杯。”
金阳没管毛留柱,走到姐姐跟前,拉了拉她的衣袖,指了指毛留柱,疑问道:“你们俩?”
金燕笑道:“你也看到了,我们过得很好啊?”
“你真打算跟他一家?”金阳又问。
“跟谁过不是过,徐立业肯定是回不来了,我带着个孩子,想要找个对我好的男人,太难了。”金燕回答道。
金燕十七岁就跟着徐立业,多少也见了些世面,毛留柱是干什么的,她基本上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她之所以这么选,并非是什么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而是担心毛留柱会对弟弟金阳不利。
她要是跟着毛留柱,能抓住他的心,说不定也能帮弟弟一把。
对徐立业,金燕本来没有多少恨意,但他不该把金阳也给牵扯进来。
金阳好不容易上了985大学,好不容易出国留了学,怎么能回来跟着徐立业瞎混呢?
柔弱的金燕,为了弟弟也曾跟徐立业闹过,闹得结果就是一顿顿的毒打。
徐立业这边的工作做不通,金燕又去做弟弟的工作,可弟弟金阳好像被徐立业灌了迷魂汤,竟然死心塌地地跟着他,任凭金燕怎么说,都坚决不走。
金燕知道怎样才能抓住一个男人的心,更知道毛留柱这样的人需要的是什么。
一日三餐粗茶淡饭,老婆孩子热炕头,这些对毛留柱来说,一样比一样奢侈。
仅仅几天时间,金燕就让毛留柱体会到了家的感觉。
这个刀口舔血的男人,在这里仿佛放下了一切的戒备和伪装,跟一个普普通通的居家男人,没有两样。
四个精致的小菜,一个馒头,一碗白米稀饭,胜过酒店里所有的山珍海味。
两个男人喝了一点酒,还剩大半瓶的时候,酒瓶子就被金燕夺走了,嘴里还嗔怪道:“你们两个,少喝一点!”
毛留柱竟然憨厚地笑了笑,啥也没说,夹起一块馒头,咬了一口。
吃完饭,金阳开口道:“姐,我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