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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

秦去面对刺向自己胸膛的长枪,冷笑一声,居然是将胸口一挺,硬生生的顶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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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话叫做枪乃百兵之祖,这绝对不是没有道理的。

枪这种东西简单省事,若是要图方便的话,竹子削出来尖头,就是最原始的竹枪,面对未着甲的人有足够的杀伤力,话说泥轰国就经常以竹枪为主力进行会战,传说中的武士以一敌十,以一敌百,往往就是建立在自己浑身甲胄,手持锋锐武士刀的基础上。

哪怕是军队当中的制式长枪,多半都是木杆加枪头的组合,在钢铁的产量还未饱和的状况下,打造一把钢刀用的钢铁,却是可以打造出十个枪头出来!而十个枪兵对一个刀兵,可以说用**都想得出来谁会赢。

并且枪的用法简单,无非就是一招前刺,训练军队起来也是很方便,战阵之上,一寸长一寸强,只要做到整齐划一,同时出枪,枪的杀伤力也是绝对不弱,说实话,被砍一刀在胸口和被捅一枪在胸口的后果也是截然不同的,前者顶多是重伤,后者多半就会当场毙命.......

不过,枪这种东西端的是称得上易学难精,用枪的人不知凡几,但用枪的高手整个历史算下来都是屈指可数,项羽,赵云,岳飞......那非得是十分卓绝的天赋,还要加上日积月累的勤学苦练不可。

此时刺向秦去的这名枪兵,虽然已经是出关过几次,手中有了几条西戎牧奴的性命,但是,总共三场战斗的经验还远远不足令他应付秦去这种对手。

因此,面对秦去居然拿胸膛来硬顶自己长枪的做法,显然是出乎了这枪兵的意料之外,不过这厮也是十分凶横的,仅仅一愣之后,便猛咬牙加速刺出了这一枪。

然后他就觉得自己这一枪根本就没有穿透了皮肉和肋骨,进而势如破竹突入胸腔的感觉,而仿佛是狠狠的刺在了一块庞大的钢铁上。

巨大的反震之力,一下子就令得这枪兵闷哼一声,双手虎口被撕扯出来了两寸长的裂口,鲜血横流,甚至连鲜红色的筋肉都看得清清楚楚的,这样一来的话,他自然是都把不住枪杆,倒飞了出去,撞飞了四五米名同僚,倒地昏迷不醒。

此时秦去胸口被刺中的地方,衣物什么的都翻卷了起来,却是露出来了里面一件黑沉沉的甲胄,看起来颇有些难看,可是被枪尖刺到的地方却是丝毫都没有破损,能在血煞之气充盈的战兵攻击下还能生效的,显然乃是一件罕见的宝物。

秦去顶翻了这名枪兵后,目标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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