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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现在倒是没有什么“吃里扒外”心理负担,因为他现在只是一个一心想复活绘梨衣的衰仔罢了。

而且,更多的可能是,他会永远死在昆仑山。

帕西独自回到酒店,这个城市最高级的酒店,勉强称得上是四星,回到房间之后,他拨通了一个电话。

“家主,已经确认完毕,那个路鸣泽,就是档案上那个s级血统的大四学生,不过他的档案应该被昂热校长篡改过了,有一些方面对不上。”

电话那头,“嗯,我知道了,这次行动,将会颠覆整个混血种的世界,我们与陈家能不能在这次大碰撞中活下来,就全指望你了。”

庞贝的声音前所未有的严肃,他罕见的露出独属于他的那双暗金色的瞳孔,如同遇到危机的狼。

第二天,靖山城,中山街。

这座小城最繁华的地带,没有米其林餐厅的高档消费,也没有法国大餐,这里人来人往最多的就是奶茶店,你总能在店门口看到晃悠着大长腿的女孩子,牛仔热裤,显露身材的白色上衣,一眼望去,如同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芬格尔买了一份肯德基,又在超市里拿了几瓶啤酒,熟练的中文让店里的服务员很是惊讶,吃完肯德基之后,他熟练的将袋子套在头上,他没有叫上路明非,因为他要去见一个久违的朋友,十几年前,跟他同一届的学员。

这也是一个拥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当年血统评级还在芬格尔之上,跟芬格尔一样,他喜欢的女孩也永远沉寂在格陵兰海,后来,他就回中国了,自此销声匿迹。

他还有一个很独特的代号——太子。

他也住在这座城市,这是芬格尔之前没想到的。

在这座城市的边缘,城乡结合部,有一个三楼的小洋房,是21世纪中国乡镇常见的建筑,门口拴着一只小黑狗,见到有不速之客来访,小黑狗象征性地叫了几声,但是似乎感受到芬格尔身上强大的龙威,它很识趣,自顾自地猫在一旁,看起来猫里猫气的。

“进来坐一坐吧。”

庭院之中有个男人,一头黑发,发际线有点高,戴着金丝眼镜,高翘的鼻梁,分明的棱角与五官,如果单看脸的话,简直是一个高级精英知识分子。

不过,他的上半身穿着白色的背心,他的肱二头肌和胸肌很夸张,跟那些健美职业的人没有区别,下半身穿着一条沙滩裤,沙滩裤上印着很常见的海绵宝宝的卡通图案,像一个变大版的路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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