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世间毁誉,世人冷眼,与我何干?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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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了起来。
这家伙,还真是有幻想症。
黄烨所说的女人,自然是高彩凤。
高彩凤本是黄烨的妻子,癞**想吃天鹅肉的黄烨痴心妄想,为了去参加炽天仙子的招亲大会,决定杀掉已怀有身孕的妻子高彩凤,他派出了王一挺和王一勃去杀人,结果,在原始城外的雪地中被李从心撞见。
李从心路见不平。
当时,追杀高彩凤的王一挺和王一勃兄弟二人,李从心只是杀了王一勃,并未杀王一挺。
王一挺回去后如实向黄烨汇报了此事:高彩凤被一个男子救了,那个男子叫李从心。
卑劣的人,认为人人都卑劣,猥琐男的心中,更是每一个男人都是猥琐的,于是,黄烨就自行补脑了:高彩凤姿色不俗,对于一般男人来说,就是天仙。那李从心救她,自然是为了得到她,和自己以前一样,想要占有她而已。所以,他就理所应当的认为李从心捡了他的破鞋,顺便还要给他当了接盘侠,成了笑开颜的喜当爹。
“哈哈哈。”
黄烨不断得意大笑:“李从心,你一个捡破鞋的,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狂妄?”
“再厉害,你还不是捡了被我搞大肚子的二手货,这是不可置疑的事实。哈哈哈,这样的羞辱,你就算把我杀了,那也是洗不清的。”
“哈哈哈。”
在他的大笑声下,此地所有人都用一种看戏的‘同情’眼光看着李从心。
没想到啊,真是没想到啊。
大兄弟,你糊涂啊!
这事儿,你做的也太丢人了吧!
万万没想到,如你这般英俊的男子,这般惊才绝艳的男子,竟也有这样丢脸的事。
但凡只要是个男人,面对这种情况,估计都会气到当场大吼一声‘我热烈马!’,然后,怒发冲冠。再然后,仰天喷血吧!
然而,一脸云淡风轻的李从心脸上依然带着淡淡微笑。
他心态可好呢。
既然是冤枉,不是事实,那千万不要心起无名暴怒,不然别人只会以为这是一种无能咆哮。
世间毁誉,世人冷眼,与我何干?我自淡然一笑。以吾本性,快意恩仇,以吾本心,遨游世间。嘲我者,以剑平之;蔑我者,以血洗之。
这,才是真男人该有的真理。
“哈哈哈。”
黄烨得意万分:“李从心,我的孩子可还安好?你以后可得好好养啊,一定要当亲儿子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