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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尔觉得他离开后无趣,所以还是觉得他很重要的吧。

爵柏悟了,卡麦尔不好意思说自己会想他,所以才用这个借口。

虽然以他对卡麦尔的了解,卡麦尔肯定没想那么多,但不妨碍他用这个理由安抚自己。

转手把他自己的小说账号发给卡麦尔:游戏就新世纪的好玩,小说你看看吧,有些不错。

看到爵柏发来消息,卡麦尔扬起嘴角:“什么嘛,小说有什么好看的。”

说是这样说,他还是登上爵柏的账号,看着书单里面清一色的热门,点进去看了几章,又退出来,再点进去,再退出来。

“都一个过程,有什么好看的”卡麦尔不解,过程全是认识,深入交流,然后起矛盾,和别虫深入交流,最终主角是谁都分不清了。

卡麦尔发出质疑的声音:“看不懂看不懂,这些有什么好看的。”

无聊的在首页翻着,没有想点进去的欲望。

直到一个帖子吸引了他的注意。

贴主:小说真的没落了,现在都什么玩意,看看这本书,不知道作者要写什么,深入交流才是精髓,结果他一笔带过了,到底会不会写啊。

下面一排赞同的。

卡麦尔想到书单里那一排深入交流的,反而对被骂的这本书产生好奇。

名字叫《爱虫走后,我疯了》。

开局就是主角觉得爱虫无趣,喜欢上别的虫。

卡麦尔咧了咧嘴,他都能猜到后面剧情,估计爱虫只出现一张,后面就是主角抱着思念,和一个又一个虫深入交流。

令虫作呕。

最后来个完美大结局,主角的爱虫回来了,于是主角抛弃小甜点,回归爱虫身边。

“无趣啊”卡麦尔说着,手指诚实的翻到下一章。

主角醒来,爱虫已走,他什么反应都没有,走了就走了呗,早晚会回来的。

结果一直没回来。

和卡麦尔想的一样,主角抱着对爱虫的思念,换了一个又一个虫。

但不同的是,作者没有就此写个几百章,而是一章结束。

如果作者没想三章完结的话,证明他的重点不是主角的风流史。

卡麦尔来了兴趣,点开下一章。

主角因为工作,到了一个陌生城市,而在这里,他遇到曾经的爱虫,但对方似乎不想搭理他。

(他的目光轻飘飘的从我身上扫过,仿佛不曾认识我,而将深情的目光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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