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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妻子是车模,年薪百万,我是个快车司机,月入三千。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车模这种奢侈品,只能存在于富二代的床上,亦或是公司老总的胯、下。所以刚结婚那会儿,身边的人都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大美女,就这样嫁给我一个穷屌丝了?
呵呵,我只能说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宁可娶个丑八怪,也绝对不会娶她,这个叫梁思雨的女人。
没别的,因为结婚半年了,我连碰都没碰过她。
没错,这半年来,除了结婚那天牵过她的手,抱过她之外,剩下的时间她一次都没再让我碰过。我们住在梁思雨父母家,每晚都睡在一个房间,她睡床上,我打地铺,没有任何肢体上的接触。
之所以会这样,原因很简单,我和梁思雨压根就没有真结婚,我们的婚姻完全就是一个笑话。
大概是在半年多之前,我妈病倒了,那是一场很严重的急病,医生说光是手术费就要八万,如果算上术后的恢复,加起来差不多要十五万左右。
十五万,对于我这个刚刚走出校园的学生来说,无疑是一笔天文数字一样的巨款。那段时间我就像疯了似的,到处借钱,但我家里条件不好,认识的也是一些穷亲戚和穷朋友。实在走投无路了,我只能去网上发帖求助,盼着能有好心人捐款,给我妈做手术。
没多久,我接到了一个电话,问我需不需要帮助。打来电话的人就是梁思雨,她说她可以帮我,前提是我要答应她一个条件。
这个电话对我来说,就像是救命稻草,我拼了命的也要抓住。压根想都没想,坐火车连夜去了梁思雨的城市,第二天上午,在一家咖啡馆见到了她。
她很干脆,直接把一份合同摆在了桌子上,说让我看看,如果同意就签字。只要我签了字,她就会出钱给我妈做手术。
那份合同的内容就是,我要和梁思雨结婚,做她们家的上门女婿。但这只是名义上的婚姻,一年之后离婚,那时她还会额外给我一笔钱,足够让我妈过上好日子。这一年里,我不能和她发生任何的肢体接触,也不能跟她家人发生任何冲突,说白了就是挨骂得听着,挨打也得受着。
合同的最后还写了,如果违反了任何一条,就要赔五十万给梁思雨。我知道她不缺这些钱,之所以定下这么一条,就是为了约束我,因为这些钱我根本就不可能拿得出来。
这份合同,跟卖身契并没有什么区别,但只要能救活我妈,就算当牛做马我也愿意。所以我没怎么犹豫就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