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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头破血流。
男人痛得半跪在地上,整个右臂被按住,他单手抱着头,手上全是血,不停地瑟瑟发抖:“你是恶魔,你是来抢笙笙的恶魔。”
“笙笙,你快跑,快跑!”
“他是坏人,笙笙快跑!”
男人歪着头,血流进了眼睛里,殷红的瞳孔盯着姜九笙,大喊大叫地让她快跑,他喊一句,时瑾便砸一下。
姜九笙整个人都呆住了,双腿像灌了铅,僵硬得动不了,眼睁睁地看着时瑾扔了灭火器,勒住男人的衣领,拽起来,死死按在墙上,手握拳头一下一下重击男人的头,他满手都是血。
似乎从见了血那一刻开始,甚至更早,从他看见她手背上的血开始,就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了。
临危而不乱,临惊而不慌,遇事而泰然,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然后可以制利害,可以待敌。
不,他不是这样的人,至少,在这样的境遇里不是。
姜九笙推翻了所有她先前对时瑾的认知,不止温良端方,不止雅人至深,这也是时瑾,暴戾血腥的他。
男人的惨叫声渐进削弱。
姜九笙说:“够了。”
时瑾的动作顿了一下,却没有停止,拳头又狠又快,落在男人头部、腹部,还有手,那只握过水果刀的手。
姜九笙喊:“再打他会死的!”
“那就让他死。”
嗓音,冷得彻骨。
姜九笙学过散打,也上过武力自控的理论课,这样的时瑾,在武学里,已经足以定义为失控,是致命级。
她抬手,抓住了时瑾的手。
“时瑾。”
时瑾抬眸看她,一双眼睛猩红。
她沉了声,有些微颤:“你怎么了?”
时瑾如梦惊醒,突然松了手,眸色缓缓清明,继而惊慌、失措,手上还沾着血,他低头,把手收到了背后。
“笙笙。”
战战兢兢的一声,如鲠在喉一样,他喊得小心翼翼,目光偶尔垂着,偶尔抬起,看她,又不敢看她。
像个做错了事的孩童。
姜九笙从未见过这样的时瑾,分明很陌生,神秘莫测又捉摸不定,可不知为什么,她诡异得觉得熟悉,像儿时一场似曾相识的梦境,只身站在幽静的深巷里,不停不停地走着,阴森又僻静,偏偏不害怕,沿途风景那么熟悉,寻寻觅觅却怎么都找不到尽头,也走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