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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句话,方觉夏竟然有些鼻酸。
天生带着一块胎记的他听了太多美化过的传说,例如说这是上天的印记,轮回时之后上一世的亲人或伴侣会记得你,不管你变成什么模样。可方觉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一个自小信仰科学的人,对于这样的话,他只能当做是迷信传说。
人的一生都难以预料,哪里还能寄托什么来世?
更何况,他一度很厌恶这个让他错失舞台梦想的错误标记。
可他天真又执拗的恋人,哪怕没有天生的痕迹,也偏要刻出一个来与他的胎记匹配。这份无论如何也要勉强的行事作风,倒真是裴听颂的个性。
不过想到他前面说的话,方觉夏还是忍不住想笑,还伸出食指,学着裴听颂以往的动作挑了挑他的下巴,“胡说什么呢,你的皮囊哪里平庸了。”
裴听颂也跟着笑起来,“反事都是相对而言的,在这一点上屈居你之下,我还是很乐意的。”
知道自己说不过这个家伙,只能笑笑,“反正你最会诡辩。”方觉夏低下头也垂下手,指尖沿着他虎口“伤痕”轻轻划下来,“我咬的时候疼,还是刺青的时候疼?”
裴听颂想都没想,“都不疼。”
“骗人。”方觉夏抬眼看他的时候,和之前怪他在舞台上救他一样的眼神,“这里的皮肤这么薄,肯定疼。”
“放心,都掉痂了,没有感觉了。”裴听颂还故意搓了一下,表示自己真的不会疼。
“那你要怎么解释这个?”方觉夏问,“羌哥,还有媒体,应该都会问的。”
裴听颂耸了耸肩,“就说想纹,谁还能管得了我。”
还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一点也没变。方觉夏低头看着这伤痕,想到当初他喝醉和裴听颂度过的那一晚,虽然他已经没什么记忆,不过就他的酒量和酒品,那天晚上这个小少爷应该吃了不少苦头。
不过裴听颂的酒品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不也费心费力照顾过他吗。方觉夏在心里反驳自己。
想到了什么,方觉夏抬头摸了摸自己的喉结,然后凑到他耳边,“我是不是应该在这里也纹一个,这是你咬的。”
“那不行。”裴听颂直接把他的手拿下来,他可不想自己的宝贝跑去纹身,针刺上去他心疼都来不及,“有你眼角的胎记就够了,那是最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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