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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拉姆斯裤子里面还裹着一张布,他胯下伤口还没愈合,用来接尿和脓血,走路姿势看起来非常怪异。
“我来这里找人,找到后我就去厄斯索斯大陆!你想去吗?”小指头肩上扛着拉姆斯的手臂一瘸一拐费力地走着。
“我们两个算是共患难了,我觉得应该坦诚相对!”
拉姆斯现在有点自暴自弃,少了一条胳膊一个耳朵,还被**失去了男人的身份,如果不是小指头在,他真的想死了。
“我是一个通缉犯,你可以把我卖个好价钱。”
小指头停下,看着拉姆斯的额头:“只要去到东大陆,我们就不是通缉犯了,但我们额头上的烙印,注定我们两个只能去布拉佛斯,只有那里会接纳逃跑的奴隶。”
以拉姆斯的见识,他对东大陆不了解,第一次听说还有这种地方,心中又燃起了生的欲望。
刚刚自己把通缉犯的身份透露给了这人,现在也要抓住他的把柄才行,不然这人真的可以把自己给卖了。
“你的身份也不一般,贵族老爷!”
“我吗?算是吧。”小指头想了想。
拉姆斯看着他脖子和脸上的皮肤,还有纤细的手,打算诈他一下:“贵族变成这样,逃犯的日子不好过吧?”
小指头愣了:“你怎么知道我是逃犯?”
既没承认也没否认,那就是逃犯无疑了,拉姆斯接着说道:“这些都是小问题,我打算去南方看看,听说玫瑰大道有很多盗匪,我打算去加入他们。”
两人相互试探,至今都不知道对方真实的名字,只确定对方是通缉犯,一番交谈,两人在赫伦堡分别。
小指头的财宝埋在赫伦堡附近,自己受了伤无法干体力活儿,那就先把赫伦堡里的士兵引出去,免得他们来巡逻,自己就有几天的时间慢慢挖。
小指头偷了一件衣服,用烂泥在衣服上写上:通缉犯培提尔·贝里席出现在河间地,断了一只手,正向南逃。
晚上把衣服扔进赫伦堡门房里,果然第二天大批的骑士就冲出城外向南跑去。
拉姆斯这边根本没有向南,而是向北到了哈罗威伯爵的小镇,他打算到盐场镇坐船逃走,首先就要引开追兵。他找了一个小孩去向城主告密:拉姆斯·雪诺出现在赫伦堡,特征是少了一个左耳。
两人的相互算计,两地领主都想独吞这份赏金和荣誉。可消息总会泄露,渐渐地知道信息的人越来越多,也引来了各种三教九流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