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找我儿子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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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姨儿媳妇叫小秋。
至于姓秋,还是名字里有一个秋字,李牧不清楚,只知道老徐家一直称呼她小秋。
按照李牧外公的评价。
“小秋是老徐家第三代外甥娶的最漂亮姑娘”。
关于这一点。
李牧没办法反驳。
因为在李牧外公外婆这一代人眼中,女孩胖不是胖,而是富态。
既然富态,那必然是有福之人。
小秋的福气从李牧表弟托尼贾将她娶回来后开始彻底展现出来。
除了体福外。
还很有口福。
一顿饭,可以吃下一斤猪头肉。
如果哪一家卤菜做的地道,甚至可以吃两斤左右。
好像验证了李牧外公对她的评价。
小秋能吃,但不浪费,不像其他人吃完不长肉,她吃完后回以肉的性质长在身上或脸上。
进门时。
小秋差不多一百八十左右,算是小富。
婚后几年。
体重猛飙,现在起码三百斤以上,按李牧外公的思想,这应该叫大富大贵。
纵然如此。
小秋看起来也不像一般三百多斤那么显胖。
因为她个子比较高。
差不多一米七多点,相反李牧表弟托尼贾的个子只有一米六七左右,这还是托尼贾穿内增高鞋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那小子一米六三估计都没有,至于真实数据,李牧也不清楚,因为托尼贾从初中开始就没买过一双正经鞋子。
小时候。
卫军拿尺子要给他量身高。
这小子就像卫军要宰了他过年一样,嘴里发出杀猪般的凄叫。
所以夫妻俩差距明显。
托尼贾在大上海学了几年理发,除学了那句要死不活的“嗯”之外,还学了见到漂亮姑娘就撩骚的臭毛病。
大概是前年。
这小子趁小秋出门,居然送秋天第一杯奶茶给店里烫头的女人。
而这一幕恰巧被回来的小秋看到。
小秋多重!?
三百多斤,加上个子这么高,完全可以用“彪悍”来形容。
她这种身材,伸手一推,起码能将一个成年人推出四五米距离,所以结果显而易见。
李牧表弟托尼,没有喝到女人回赠给他秋天的第一杯奶茶。
差点被他媳妇的一对铁拳捶出秋天的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