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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之典范!由宋侍郎做开头诗,最为合适!”

在场的许多千金,也都向宋白投入爱慕的目光。ωωw.Bǐqυgétν.℃ǒM

宋白家世好,乃定国公宋禄之子,而他自身的形象也好,英俊帅气,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年纪轻轻,已贵为礼部侍郎,官居正四品,前途无量。

要说在京城里,能被称得上男神的,宋白算一个。

听闻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邀请,宋白微微一笑,只略作沉吟,便以筷子敲杯做点,唱吟道:“

西陲狼烟,

披甲百万;

先登夺旗,

吾辈当先。

美酒烈焰,

策马长鞭;

饮血胡虏,

九州之端。”

吟完,宋白向周围众人拱了拱手,含笑说道:“献丑、献丑!”

“好——”

现场沉寂片刻,紧接着是一片叫好之声。

尤其是那些千金小姐们,巴掌都拍红了,看着宋白的眼神越发热烈。

陶夕莹也是含笑鼓掌。

在场这么多的权贵公子,而能入她眼的没有几个,宋白是其中之一。

宋白看向陶夕莹那边。

见她也正在两眼放光地看着自己,宋白温文尔雅地端起酒杯,向陶夕莹那边举了举,接着,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叫好之声,久久平息。

接下来,又有几人,相继作诗。

不过与宋白的诗相比,要么缺了些文雅,要么缺了些气魄。

不知是谁,突然点到了李余。

“殿下不妨也为我等作诗一首吧!”

这话,再次引来周围的一片哄笑。

李余的半斤八两,他们谁不知道,李余会作诗?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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