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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野鹿群就散了。只要带头的那只野鹿继续往这边跑,后面的野鹿就会继续跟着跑过来,这是鹿群的天性。”
“砰!砰!砰……”
话还没说完,就听见身后传来了枪声……李挺他们等了好久,只因没听见郑悦雪的枪声而不敢开枪,现在听见两人中有人开枪,他们还以为是郑悦雪开的枪,自然就不客气,纷纷开枪。
“我不打!我就要打老虎和野猪。”
“随你!”
李立龙笑着答了声,然后放下枪,没有再瞄准。
“你不是挺爱打猎的吗?怎么不打了?”
“这几枪下去,已经打死三只野鹿,够了,要不然,再打几枪的话,会灭了这个野鹿群,有伤天和,今后这一带就没有野鹿可打了。”
郑悦雪正要说话,却突然发现身后也没了枪声。诧异的看了眼后面,琢磨着李立龙这话估计大家都知道,只是不告诉自己而已。
“你知道的倒是挺多的,怎么,以前还当过猎户?”
“不是,不过我当初为了练枪法,跟着猎户们在山里转悠了小半年,这些都是他们指点我的。”
“瞧把你得意的。”
“我没得意好不好,我只是……野猪来了!”
话还没说完,就见远远地冲过来五、六只野猪,李立龙兴奋的指着那群野猪提醒郑悦雪。
野猪出现了,郑悦雪自然无心再跟李立龙斗嘴,赶紧瞄准……
“瞄准最前面的那只野猪打。”
郑悦雪虽然不知道李立龙这么说是为什么,但还是很听话的乖乖瞄准那只带队的大野猪。
远远地看去就一群篮球大小的黑影,可等这群野猪跑近了后,所有人的心瞬间就提了起来。
领头的那只大野猪足足有三百斤,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这群野猪显然刚刚在泥潭里洗过澡。
野猪爱在泥潭里打滚,又爱在树干,尤其是松树枝干上曾痒,长年累月下来,就等于在其皮肉外穿上了一层铠甲,越大的野猪,不仅皮肉越厚,而且这层铠甲也越厚。
以至于有的时候,面对活了几年的大野猪时,就算拿着刀去捅野猪的背脊,都难以捅进去,更别说伤到其内脏了。
甚至于就算是普通的野猪,拿**打的话,只要不是打中其脑袋或者心脏,都无法将其一击致命,更别提有着三百斤重量,还刚刚洗过泥澡的大野猪。
而受伤的野猪会发疯,疯狂的追着咬你,到那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