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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卑微的函使,还是靠着老婆娄昭君资助的一匹马才能当上这个跑腿的差事,内心的自卑不问可知。那时候他在洛阳,遇见了衣着华丽,谈吐不凡的元冠受,元冠受请他喝酒,与他谈论天下大事,认为乱世将至。
从洛阳回来以后,高欢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每个月领到手的俸禄常常几天就挥霍一空,用来结交各路豪杰,以备天下大乱。
后来,天下确实乱了,六镇起义之时,豪杰蜂起,正是大丈夫提三尺剑,立不世功的时候。
可高欢却连连受挫,最终,投到了尔朱荣麾下,靠着给尔朱荣养马与切中尔朱荣内心的言语,才得以施展抱负。
半生飘零的高欢终于在尔朱荣死后迎来了机会,东出井陉,信都举兵,邺城鏖战,打下了一份真正属于自己的基业。
可是...太晚了。
就如同只有山东四州之地,被压得喘不过来气的宇文泰一样。坐拥河北九州之地的高欢,在西魏这个庞然大物面前,还是显得那么的渺小。
即便他八年以来积蓄兵力,不顾民生也要穷兵黩武,即便他熬干心血操演士卒,购置战马。
这些努力在韩陵之战中,都显得是那么的可笑。
最后的机会,高欢没有把握住,虽然他知道,即便韩陵大战他打赢了,西魏也只是伤筋动骨,过个十年八年,还有二三十万大军从头再来。
因为元冠受起家太早了,正光五年,天下刚刚乱起来,北魏余威犹在的时候,元冠受就凭借着敏锐的先知先觉,得到了外出领兵割据一方的机会。
从那以后,这个雪球越滚越大,关陇,河西,河南,河东,巴蜀,天下九分得其五,庞大的人口基数和取之不尽的战争资源,让他完全立于不败之地。
更何况,元冠受其人果敢坚毅,骁勇善战,麾下名臣如云,良将如雨,在这个时代,就是任何势力都要感叹无可奈何的存在。
“高王,饮一杯吧。”
中书令魏兰根见高欢捏着酒杯出神良久,提示道。
“哦...哦,来,饮一杯。”
“啪~”
眼角一滴热泪滚入酒杯中,高欢一饮而尽。
“哎。”
一声轻叹,二十年来,年年征战,如今岁月蹉跎,老之将至,半生功业,毁于一战,高欢不觉唏嘘不已。
“斛律金,再唱一曲《敕勒歌》吧。”
斛律金将案几上碗碟里的饭食倒在身边,手里捏着两根筷子,敲打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