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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记老火锅。
上个世纪的青砖墙,期间刷过无数遍的白灰,显得有些斑驳。地面石板的花纹都被磨地看不清,还有几块明显换成了新的。
桌椅颜色不一,多数都有着铁皮补丁,开裂的缝隙里积着厚厚的油灰。
柯争朝看着逐渐沸腾起来的火锅,率先拿起了那盘羊肉,全部倒了下去。
红油被挤散,然后又重新聚集了回来,形成完整的一层。
很快,沸腾的水又窜了上来。
辣椒跟花椒在水中翻滚,大片大片的肉若隐若现。
柯争朝叉开筷子,各贴着锅的一边,向着中心一捞,捞起了满满当当的一堆肉,放到自己的碗里,也不顾挑出里面夹杂的花椒,沾满花生酱就塞到了嘴里。wwω.ЪiqíΚù.ИěT
哈?你们不吃吗?柯争朝一边嚼着一边说,他最习惯这种大口吃肉的感觉。
陈子昂拿起了筷子,捞起肉,蘸着花生酱吃了起来。
唯独夜歌还没有动筷子。
柯争朝再次叉开了筷子,在锅中一捞就让整个锅都空了起来。仅仅两筷子就吃空了一盘肉,这样的功力也不是一两年能够练出来的。
这羊肉真不错!柯争朝说道,表现的更平常一样,好似完全忘记了刚才自己暴怒时的样子。
陈子昂也点了点头,说道:我这还是第一次吃火锅,也是第一次吃羊肉,确实很好吃。
柯争朝瞥了夜歌一眼,又端起了一盘毛肚,说道:这个东西得快涮,老了就咬不动了。
普通人吃毛肚,都是一片一片地涮,而柯争朝却夹了一大筷子,放在锅中一松筷子,让毛肚在浪头中散开,就在即将要完全散开的那一瞬间忽然收筷,又一块不落地全部夹了起来,如此反思三次,将慢慢地一大筷子毛肚放到了口中。
肉就是要大口大口地吃才过瘾。
柯争朝很快又端起了第三盘牛肉。吃饭无疑是转移注意力的好方式,他很愿意将那些烂事暂时抛在一旁。
夜歌此时终于拿起了筷子,也开口说了话。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在一块吃饭。
哈?你说什么?柯争朝愣了愣,都没有将肉送到口中。
吃完这次饭,我们就散伙。夜歌说道。
哈?你说什么?!柯争朝丢掉了肉,将筷子拍到了桌子上。m.bīQikμ.ИěΤ
陈子昂也看着夜歌。
夜歌却开始夹肉,缓慢地吃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