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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业学术界里,有这样一种说法,尸体会说话,而且尸体不会说谎,甚至通过尸体就能够侦破案件。
这种说法的最大依据源自于两点,一是行凶方式,指引警探们寻找到凶器;二是微物迹证,伴随着科学的不断进步,在指纹、基因等等证据之外,越来越多证据能够顺藤摸瓜地找到真凶。
以柯克的经验来看,完全支持上述两点,但还可以增加第三点——
尸体,代表着一个人的状况,从细节拼凑出这个人死亡前的状态,并且以此判断案件发生的场景以及动机。
简单举例,死者带着婚戒却盛装打扮准备赴约,结果遇害,那么情杀的可能性就直线上升。
再简单举例,一个身穿华丽礼服的女人却出现在穷街陋巷的**堆里,那么出现在此处的动机就可能是破局关键。
场景、状态、动机,从本质来看,其实就是阅人,这也恰恰是柯克的职业技能。
视线,重新回到眼前的受害者身上。
“花衬衫,花哨的项链和戒指,从肌肉线条和胡须形态来看,应该平时有在健身和管理。”
“尾调是麝香的古龙水,但有些刺鼻,即使是血腥气息也没有能够掩盖,略显廉价。”
“大商标的名牌皮带扣,唯恐别人注意不到,同时也代表男性气质,看起来应该是流连花丛的万人迷。”
“皮肤有美黑的痕迹,如果他愿意走小狼狗风格,追逐一些空虚寂寞冷的中产主妇,成功几率也不小。”
柯克,已经站了起来,来到阿德里安身边,但视线依旧落在受害者身上,继续搜索自己可能忽略的细节。
其实,过去三周,柯克一直在适应更加敏锐也更加敏感的观察与感知,有时候,信息量太大也太汹涌,以至于他想要闭上眼睛、关闭五感,暂时休息休息,否则那些汹涌的信息就可能将他淹没吞噬。
正是因为如此,柯克随时看起来就好像一副没有睡醒的模样。
“看指甲和手指就知道,他应该不介意抽一些……植物,但不热衷,只是偶尔。”
“敲架子鼓,但水平非常糟糕,纯粹就是吸引女人的一个借口,可以吹嘘自己是乐队成员。”
“在一个创意行业里从事没有任何创意的工作,我猜……”柯克轻轻耸了耸肩,“广告?”
噗。
阿德里安差一点点就要破功,花费九牛二虎之力才将笑声压抑下去,但声响依旧在胸腔里隐隐翻滚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