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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事。叶欢待他极好,又是平易近人,仅仅半月,叶凌已经有了士为知己者死的觉悟。
到了午后,书房中黄娟打扇,紫菱调墨,绿蔓做羹,红罗读书,叶欢觉得自己哪怕有一点偷懒的心思都对不起这些小丫鬟,她们的心中除了公子再无他人。
“公子的下笔越发遒劲了。”看着叶欢下笔,紫菱由衷言道,能被选在叶家大公子身边做贴身丫鬟,胸中没点文墨是不够格的,此处寻常人家小姐也比不得。
“是吧,我也这么觉得。”叶欢挑眉笑道,字如其人,尤其是在汉末,他练字是拿出练武一样的精力的。以前的叶大公子纨绔不假,但到底是书香世家,两岁开始叶公就让他悬腕了,十几年下来肌肉都形成了记忆,叶欢练起来是事半功倍。
有一件事情叶大公子没对侍女说,现在他已经能够触及以往的记忆,每一次周神医来为他针灸之后,叶欢总能的特别香甜,一觉醒来脑海中也会多了很多画面。
傍晚给父母祖母问安后,叶欢都会去花园里遛狗飞鹰,帮照夜狮子洗刷。
“飞羽,你别给我再叼老鼠好吗?下回叼点元宝。”看似埋怨,其实叶欢很得意,根据后世的研究,猎鹰给他叼来东西是关系亲密的表示,老鼠又怎么样?
“虎王,谁给你起得名字?难听死了,要不换一个,笨笨怎么样?”
“呜!”
“别生气别生气,今天有西河的猪肉,虎王好,威风!”
“照夜,咱换个人给你刷毛行吗?哎哎哎,你不愿意也别甩我一脸水啊。”
每次看着公子和飞羽虎王照夜狮子说话,丫鬟们都会有些茫然,以往不这样啊?难不成还真是那一棍打得?同时心里还有点酸酸的,看那亲近的样子比对自己都好。
“公子,二小姐的信,还有三坛蜀中百花酿。”
“公子,三小姐的信,给你捎了六件长袍三件裳,都是陵绣。”
大姐叶迎悌的话没有说错,一月之后叶欢远嫁姐姐们的信件络绎不绝,都是问好之后再千叮万嘱他别惹爹娘生气,同时也没忘了给这个幼弟送来礼物。
“什么蜀中百花酿,除了甜一点好像没二锅头好喝。”
“陵绣?长袍还可以,这裳吗,能不穿就不穿。”
叶欢不会嫌姐姐们唠叨,反而很享受大家庭的亲情,只不过对于现在的美酒不敢恭维,这也叫烈酒?估计本公子敞开酒量喝吐了也喝不醉。
衣裳在汉末果然是两种服饰,要分开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