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漩涡的另一边还是那个溶洞,只是出口的位置在小岛上面。
宁羽衣赤脚踩在滚烫的地面上,却觉得舒适自如。
这是血鬼蚁最喜欢的温度。
不过这时宁羽衣身上的那件红色衣服不见了,血神鼎倒是回到了自己怀中。
弹指三年,恍如昨日。
宁羽衣觉得自己就好像做了个长长的梦,用力捏了一下自己的脸蛋,好痛,看来这里是真实的人间。
手中的血神鼎毫无特别之处,反正上面复杂的隽文他一个都不认识。
当初抢去这个血神鼎,一方面是为了报复天龙门和魔教残杀普通生灵的行为,另一方面是觉得这件魔教圣物似乎冥冥中与自己有所牵连。
不过现在他重新抱住这个小鼎时,那种机缘相关的感觉竟然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像自己不配拿着这件宝物似的。
成也机缘,败也机缘,如果缘尽,不如随缘。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宁羽衣自然清楚这里面的利害。
既然这件圣物不是自己该得到的,也不会使用,那就最好不要再占有它,否则反而会引来机缘的反噬。
缘分到了应珍重,缘分尽了需放手。
宁羽衣若有感悟。
但现在最重要的,是要先找一件衣服才行,否则这幅样子,怎么能出去呢?
宁羽衣忽然想起自己还有一个小包袱,就放在当时的石笋附近,也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
他打量了四周一遍,发现自己的视力好了很多,也许这就是提升到金丹境界所获得的淬体提升,过去许多看不清楚的地方,现在都能纤毫毕现地看清楚。
来到对岸,运气不错,那个包袱竟然还在,看来魔教和天龙门的人并没有注意到这包东西。
包袱里面有两套衣服,还有一双鞋,钱也还在,就是干粮早就变质了,水袋也干了。x33
宁羽衣挑出一套衣服穿上,发现窄了,看来三年来自己又长高了些,并且变得更强壮了。
由于没有镜子,他并没有发现自己的样子其实大有改变。
皮肤从过去的黝黑变成了白皙,身上曾经留下的疤痕已经全部消失不见,气质上更是多了一份仙人般的飘逸,现在这个模样就像是丑小鸭长成了白天鹅,穷小子变成了翩翩公子了。
宁羽衣简单收拾了一下,将血神鼎放入包袱,背在肩上。
收拾妥当,宁羽衣迈步走向通往地面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