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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条狗,
一条小型观赏犬,吐着舌头呼哧呼哧喘着热气。
“它怎么不过来?”
“可能是咱俩块儿头太大,吓到它了。”
“小金蝉寺的和尚说过,动物都有灵性,或许这小狗儿感觉到了咱俩身上的煞气。”
“煞气……杀人太多了啊。”林奇用灵能天赋感受到了小动物的情感,他蹲下来,从口袋里掏出半根火腿,是逛街时吃剩下的,夹在手指间晃悠:
“过来啊,小家伙儿,我不会害你的!”
饥肠辘辘的狗儿伸长脖子,蹚着水靠过来,
对于食物的渴望战胜了恐惧,咬住林奇手里的火腿肠,都没怎么咀嚼,风卷残云似的吞下去。
“好可怜,它一定饿坏了!”
西格德莉法翻找口袋,找到些影院里吃剩的爆米花,还有塑料袋裹着的半个铜锣烧,十秒不到,全被饥肠辘辘的小家伙吞下肚。
“天呐,早知道多备点儿吃的了!”
“没办法,咱又不是先知。”
狗狗彻底卸下防备,想要索取更多食物,
伸出热乎乎的小舌头,舔砥西格德莉法的**,然后,它靠着两条后腿直立起来,挥动着脏兮兮的前爪,好像是东方人拜年作揖的姿势。
“摇尾乞怜,是它的主人训练的。”
“真狠心,这么可爱的狗狗也要抛弃!”
“也不一定,没准儿是自己跑丢的呢。”
路灯终于不再闪了,可以看清小狗身上遍布的疤痕,让林奇觉得同病相怜。
在这冷酷的世界,食物链顶端的人类都难以生存,更何况那么一只柔弱的小动物呢。
为了讨吃的,小狗平日里没少摇尾乞怜,
换来暴躁冷漠路人的脚踢或者石头,
它搞不懂,
当年教它做这个动作的主人怎么就找不到了。
之前做这个动作,主人的孩子夸自己可爱,主人会给吃的,而现在同样的动作,却遭人嫌弃。
它搞不懂,为什么大家怎么都不摸它的毛皮了,
它不像人类这么聪明,它不会照镜子,
不知道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不再可爱了,不再惹人怜爱,
满身脓包和寄生虫,已经是条让人恶心作呕的,又脏又臭的丑陋老狗了。
林奇掰开狗嘴查看牙齿:“十岁以上,一条没人要的老狗,就像我。”他自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