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映红梅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趣阁www.biqugie.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
“没有新证据提交。”双方道。
这个案子检察院和方轶都对案件的事实没有什么疑问,被上诉人袁伟对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双方的争议点在量刑和法律适用上。
……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在辩论前,法庭提请控、辩双方注意,辩论应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先请上诉人发言。”审判长面无表情的说道。
方轶看了一眼对面的检察员,重头戏就要开场了,现在才是本案的关键。
“现在由检察员发言。”审判长道。
“我们认为,袁伟构成诈骗罪,虽然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但是仅赔偿了被害人部分款项,并获得谅解,该等行为属于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情况,被上诉人袁伟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只是对刑事诉讼相关程序进行解释,不能根据该解释第五百零五条直接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如要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须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发言完毕。”男检察员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