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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龙的外鳞非常坚硬,它们不喜欢柔软的东西做窝,反倒是坚硬还不会被压碎的金子与钻石是它们最舒适的床,而且金子与钻石可以打磨它们的龙鳞,让龙鳞更结实与光鲜。
结实,是为了战斗,让自己保持着金刚不坏之躯。
光鲜是为了吸引异性,这和人喜欢穿各式各样美丽衣裳一个道理。
巨龙龙穴最富有,这句话绝对不假。
“马上要入冬了,这头巨龙应该也在四处觅食,囤积冬天的粮食。”
“那就硬等,等它离开,把龙穴宝库给它搬空!”
祝明朗望着那群崖鹫,突然觉得它们是一群美妙的引路小精灵,灰褐色的脏羽毛和尖脸也格外可爱……吃慢点,吃慢点,别噎死。
“我们要花财咯。”说话漏风归漏风,难挡祝明朗心中之喜。
终于可以一夜暴富了!
大大的亲了一口小白岂,祝明朗选了一个安全的地方,打算就在这洞里先住下了。
头顶上那龙什么时候走,他什么时候动手!
一听说要偷东西,小白岂小眼睛就兴奋起来,比找到旗鼓相当的对手还雀跃。
这种事情就很奇怪,堂堂正正打败那龙,然后拿走它的东西其实是一样的收益。
但在人家严防死守情况下不花多少力气的夺走人家宝藏,然后逃之夭夭后看着对方气急败坏,顿时感觉这宝藏香了不止一个档次!!
以前这种事情没少干,但快乐从未削减过!
祝明朗看着小白岂清澈的眼睛突然变得贼溜溜起来,灵性归灵性,可怎么多了几分小狐狸的狡黠?
这让祝明朗不禁陷入到了短暂的沉思中……
都说龙性与主人很相近,小白岂这性子不会是自己的问题吧??
……
一个合格的狩猎者需要耐心,祝明朗身上还带了一些肉干,他打算和头顶上那头巨龙这样耗下去。
黑牙才刚刚吃了一个大饱,能够支撑很多天。
小白岂的花蜜随身携带,它肯定是饿不着的。
到了夜里,头顶上的巨龙没有动静,貌似祝明朗进入到洞穴那会它才刚刚从外面回来,不过祝明朗没有听到上面啃食的声音。
体型越大的生物,食量一定很大,它们要维持身体的热量,要是胃里没有东西,每时每刻都在消耗身体储备,那样等于是在不停的削减体力与实力,若碰到更强大的掠食者,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