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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朝历代,都会有一些明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老规矩,史书上称之为旧制、故事或典故等。有些老规矩,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规范了官员的行为,约束了权力的泛滥,有的甚至管住了贵族的嘴、皇帝的手,宋朝就有这样的老规矩。
老规矩之一:“官员不入酒肆”
在宋朝,尽管京城开封餐饮业很发达,大酒店遍布大街小巷,官员却不敢进酒店吃喝,因为宋朝有一个老规矩,“官员不入酒肆”。官员一旦在酒店杯觥交错,不管公款私款,马上就会遭到御史的弹劾,不是罢官免职,就是纪律处分。
据《归田录》记载,宋真宗时代的太子谕德(太子的老师)鲁宗道,有一次老家来了客人,因为家里酒具不齐备,只好换了便装,领着客人到仁和楼酒店,混迹于士绅豪客之间,躲躲闪闪。恰好这天宋真宗有急事召见他,当他迟迟赶到宫里时,宋真宗劈头就责问:“何故私入酒家?”还说:“卿为宫臣,恐为御史所弹。”倘不是鲁宗道实话实说,请罪态度又好,差点儿丢了官。
老规矩之二:“不得取食味于四方”
宋朝还有一条老规矩,王公贵族“不得取食味于四方”,即当权者不得向各地索要地方特产和美味佳肴,旨在防止横征暴敛。
《邵氏闻见录》记载,宋仁宗有一次病了,皇后想找江淮一带的特产糟白鱼给皇帝补身子,但寻遍京城,一无所获。愁眉不展之际,恰巧宰相吕夷简的夫人到宫中给皇后请安,皇后想起吕夷简是寿州人,家里也许有,便对吕夫人说:“上好食糟淮白鱼,祖宗旧制,不得取食味于四方,无从可致。相公家寿州,当有之。”吕夷简家果真有,吕夫人回去后,赶紧把糟白鱼送至宫中。可见,一个不显眼的老规矩,只要执行得好,就能管住哪怕是至高无上如皇帝的嘴。
老规矩之三:“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
宋朝执行时间最长、执行效果最好的老规矩,便是那个人人熟知的宋太祖的誓词:“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
据陆游《避暑漫抄》说,建隆三年,宋太祖秘密安排人刻了一块碑,立于太庙寝殿的夹室里,用销金黄幔遮盖,取名“誓碑”。凡有新皇登基,均得去太庙,焚香跪拜,默读誓词。誓碑上刻字三行:“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内赐尽,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连坐支属;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誓碑的核心内容是“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尽管这条誓词不过是制度与法律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