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徒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趣阁www.biqugie.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事实很快就证明,韩庆之今天的选择,极为正确。

终于如愿追随在他身侧的邓肯·路易斯·梅内塞斯,刚刚被除掉手和脚上的镣铐,就立即进入了家臣角色,开始为他出谋划策。

“船长,倭寇的这艘朱印船用料很讲究,丢了可惜。如果能派几个擅长潜水的人,跟我一起下去,把船舱凿出几个破洞。前后两半截船身,就可以自己重新浮出水面!”

“凿几个破洞?什么道理?”韩庆之听得似懂非懂,果断不耻下问。

“木头比水轻,现在船身沉入了水面之下,是因为船舱里灌入了大量的海水。而凿几个破洞出来,船舱里的一部分海水,就可以重新流回大海。木头自身就可以浮起来。”邓肯也不藏私,将自己所知道的和盘托出。

道理无比简单,以韩庆之的学历,自然一点就透。笑着向邓肯点了点头,他立刻做出了决定,“大旗,把打捞俘虏的事情交给别人。你带着二十名水性好的弟兄,拿着凿子和锤头,跟邓肯一起下海凿船。具体凿什么位置,完全听他指挥!”

“这……”郑大旗看了看邓肯,很是不情愿。然而,又没胆子违背韩庆之的命令,拖延了几个弹指时间却看不到效果之后,无可奈何地拱手,“好吧!我听二哥的!”

“老祖宗说,三人行,必有我师。无论他来自什么地方!”韩庆之能猜出郑大旗在想什么,抬起手,轻轻拍了拍对方肩膀,“多学着点儿,学会了,就是你自己的本事。邓肯和他的族人,能从几万里之外,把船开到大明,很多本事,肯定都在你我之上。”

“是,二哥!”郑大旗立刻就顺过了气,再度拱起手回应。

他追随韩庆之差不多已经有整整一年,做事风格,也像韩庆之一样干脆利落。很快,就挑好了人手,跟在邓肯身后一起跳进了大海。

水手们听闻要服从一个刚刚被大伙救上来的“红毛鬼”指挥,自然跟郑大旗一样,非常不服气。然而,当双脚接触了海水之后,所有人肚子里的不服,都瞬间一扫而空。

原因无他,邓肯的水性太好了。去除了镣铐之后,游泳速度快得宛若一条大鲅鱼。即便从小就在海边长大的郑大旗,都无法追他得上。更甭其余水性还不如郑大旗的弟兄。

吃海上饭的汉子,都佩服有本事的人。邓肯水性比大伙好,即便他是长着灰头发的“红毛鬼”,大伙也不吝啬为他挑一次大拇指。

大拇指挑过之后,众人肚子里的那些小疙瘩,也就消失殆尽。

历史军事推荐阅读 More+
谍影:命令与征服

谍影:命令与征服

拉丁海十三郎
……意外作为小萌新进入力行社,唯一能力,就是可以准确的分辨出谁是隐藏的日本人,其他的都不太懂……一步一步慢慢学习。一点一点经历残酷斗争。成长,成熟。……
历史 连载 536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