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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凉亭内赵京边喝着茶边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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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郑锦卿却站在赵京前面,回道:“确实和你说的一样是重金属中毒,而且病入骨髓。”

“他身子骨不算弱,吃了这么久的的丹药在这种医疗技术不是很发达的情况下还可以超过这个时代平均寿命,如果不吃丹药活个七八十岁没什么问题。”

“我也是这么想的,先用药把毒素清除去再用中药辅助调理身体,虽然活不到七八十岁,给伯父续个十几年的寿命不成问题。”

嬴政今年48岁,明年就会崩于沙丘行宫,如果嬴政早几年来赵京这儿可能还可以把身体恢复到原来的情况,但事实没有如果,更何况历史。

“你怎么这么确定我有治疗这种病的药?这个病往后倒1000年都可能没有人可以查出来,既然查不出来就治不了顶多用中药吊着命,你就这么肯定我这个乡村莽夫,有方法治得了这个病?”赵京左手拿着茶,右手敲着桌子,带着一丝玩笑看着郑锦卿。

郑锦卿听完赵京的话也笑了,“你可是个重情义的人,不会拿你的家人朋友冒险。你如果没有多大的把握,你不会把我叫过来,因为我的艺术远低于你。而你偏偏把我叫过来了,无非是因为伯父是朝廷重臣如果他知道了,是我治好他的病,他便会让我进入宫中的太医院,成为一名御医,圆了我父亲的遗愿,也让你下去之后可以跟我父亲好好交个差。而你敢这样布局,就是因为你有

M.足够的把握。”

郑锦卿是当年就赵京的郎中的遗珠,按理来说两人应该是平起平坐,但偏偏赵金在十岁那年救了郎中又在两年后治好了郑锦卿母亲的病症,虽然后面其母病发身亡,那位朗中也在一次采药中被摔死,但这并不阻碍郑锦卿对赵京的崇拜。在母亲病逝后,郑锦卿便一直跟着赵京学医,可能是因为父亲也是朗中的原因,郑锦卿在这方面十分有天赋,不到两年时间,便学会了赵京一半的本事。去年,宫中想在民间选十几名御医进入太医院,郑锦卿的父亲一直想进入宫中当御医。为了父亲的遗愿郑锦卿也去了,但可惜他并不懂什么人情世故。进入太医院的人不是递了银子的就是医术高超的男子。这些人虽然医术都在郑锦卿之下,但可惜不懂人情世故,加上古代男女地位不平等,也就此落选。如果郑锦卿是个男儿生,哪怕不懂人情世故,现在的赵京也该叫他一声郑大人,只可惜生错了年代。

赵京听完郑锦卿的分析,喝了一口茶,不由得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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