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狗血的剧情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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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冬是清水村的一个农女,家里有三个姐姐,一个弟弟,
听这个配置,就知道她在家里是典型的爹不疼、娘不爱、奶奶嫌的那种。
儿子是宝,女儿是草、是可以用来买卖的物品。
她在非打即骂的环境下磋磨长大,浑浑噩噩,这样的日子似乎没有尽头。
唯一一缕光,则是在她快要饿死的时候,遇到了与她同病相怜的秦相月,给了她半只烧鸡,一捧野果。
只是那缕光并没有停留太久。
照耀过她、让她知道还有温暖之后,抽身离去,消失无踪了。
再见到秦相月时,他成了鳏夫,带着四个孩子回到了杏林村,正想买个媳妇照顾孩子们。
或许是对秦相月的回忆滤镜太厚,或许是太想逃离那个所谓的家,
暮冬将自己卖给的秦明朗,成了四个孩子的后娘。
尽管秦家老婆子王氏弯酸刻薄、比起她自己家里的季老婆子有过之无不及,尽管秦相月好像不记得过往的种种了,
但看着自己的“丈夫”对她细致体贴、四个孩子乖巧伶俐,暮冬心里只觉得无比满足。
做一样多的活,但她却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感。
只可惜好景不长,大庆国战乱四起,朝廷四处征兵,秦相月被抓了壮丁,留下一屋子孤儿寡母。
暮冬咬牙,忍受着婆母的打骂和两个兄嫂的磋磨,勉力支持这个家。
就这样过了三年,战事稍平,秦相月战亡的噩耗却传回了杏林村。
王氏和她的两个儿子为了霸占朝廷发的抚恤金,非要说暮冬不详,要将她和四个孩子卖掉。
暮冬性子虽然软,可以任由王氏磋磨拿捏,但她绝对不允许王氏伤害她亡夫留下的儿女。
抱着秦相月的牌位跪在了杏林村村长家,请求村长同意他们分家。
“我就算是去讨口,我也要把我四个孩子拉扯大,绝对不会任由婆母卖了他们。”这是暮冬长这么大以来,说出的最坚定的一句话。
村长看他们孤儿寡母五人实在是太可怜,同意了帮他们。
但王氏做事实在恶心,面上同意分家,并且只给了五个人一间破茅草屋,
扭脸就签了她们的卖身契,将一大四小卖到了不同的地方。
暮冬被卖到了一个富商家里当妾室,那群人在带走暮冬时下手太狠,一不小心便出了人命。
再然后,执行刺杀任务失败被处死的慕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