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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路走好了,才是正解。

齐誉拉回了思绪,继续阅信……

对于抗倭的进展,戚景也做了介绍。

信中称,我军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是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这里的代价是指死了许多的人。

倭寇,比想象中的还要狡猾,还要残暴。

他们擅于游击突袭,行动上进退迅速,令人防不胜防。

除此之外,他们使用的扶桑刀既长又利,重量又轻,在对抗中占尽了上风。

按戚景的话来说,在那锋利的扶桑刀下,流得全是我英灵的鲜血。

戚景也曾在此刀下受过大伤。

……

朝廷对此也很重视,在鏖战期间,皇上还曾派礼部的人前来犒军,并还嘱托,一定要打出我朝的骨气、傲气、和霸气。

那一晚,全军将士都开怀畅饮,围着篝火高唱《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嘹亮的战歌,血染的铠甲,还有在为埋葬同袍时留下的男儿泪……

蓦地。

齐誉感觉到,戚景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戚景了,他现在是一名战士。

他那股豪迈的儿郎气概,也深深感染了自己。

是啊!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自己似乎应该做点什么……

对于扶桑国,齐誉只有痛恨,用生啖其肉敲骨吸髓形容,都不为过!

嗯……他们使用的扶桑刀!

真得就那么厉害吗?

蓦地,齐誉脑海一闪,一件传说中的兵器浮现了出来!

狼牙筅!

据后世史书里的记载,这件奇异的兵器曾力克强敌,在战场上大放异彩。

而且,此器专克扶桑刀。

属于是一种大杀器!

记忆中,此筅乃是用大毛竹所制,长一丈五六尺,上截连着四旁的附枝,节节枒杈,再挂以鳞刀,杀伤力巨大。

试想,如果我军的将士能够配备此兵器的话,岂不是斩倭寇如同切菜乎?

呵呵,光是想想就让人激动呀!但是,仔细想想又觉得惆怅了。

实现起来有点难!

为什么呢?

按照我朝现下的制度,任何人都不能私造兵器,否则就会以谋反论处。

也就是说,若想让军队大量的配备上此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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